12月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以及《回转窑无害化处置消耗臭氧层物质技术规范
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入海排污口的,应当确定一个主要责任主体,负责共用入海排污口的备案和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的设置论证、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自行监测、整治等。
大力推进“六水共治”,加快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分类防控噪声污染。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加强陆海统筹,持续开展重点海湾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
以渤海近岸海域为重点,包括海水养殖环境整治、入海排污口及直排海污染源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亲海岸滩环境整治、海洋垃圾处理、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美丽海湾示范建设等。(四)土壤污染防治。
要以实施《管理办法》为契机和抓手,大力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实施审批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工作,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制定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
深入推进近岸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污水排放量大、严重影响近岸海域水质的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同步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常态化全过程监管机制,推动实现入海排污口分类监管全覆盖。
2025年和2027年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要求,将美丽海湾建设重点推进范围从50个海湾扩大到110余个海湾,探索推进7个沿海城市全域建设美丽海湾,细化了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入海排污口整治等
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要求。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协同推进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近岸海域环境整治。
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要求。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协同推进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近岸海域环境整治。
(二)整治目标根据“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hj1308—2023)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hj1309—
制定入海河流总氮治理2024年专项行动方案,督促落实“一河一策”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方案。强化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第三方核查评估结果应用。组织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
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hj 1308-202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
针对入河入海排污口数量多、位置复杂等情况,创新引入无人机+无人船相结合,“天地”结合,“人机”互补,利用摄像头排查水上排口,利用声呐排查水下暗管,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共计排查451公里管网,561家排水户,573家工业企业、299个排污口。对园区面积、排水设施、排污口、管网等基础情况实施“一账式”调度;对园区排水系统排查整治情况绘制平面图,“一张图”掌握排查结果。
2023年9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南昌市长江入河排污口(赣江)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环境治理方面,以断面水质稳中向好为目标,在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着力实现地上地下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以下简称《整治总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以下简称《规范化建设》)。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于近日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组织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整治方案制定,以及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及销号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7月26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以下简称《两项指南》)、《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查、测、溯、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系统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进一步明确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审批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要求。...近日,象山县黄避岙乡人民政府收到了首份象山县规模以下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备案回执,这是宁波市首个入海排污口备案申请成功案例,宣告全市水产养殖业取得了首张合法排污身份证,标志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组织筹备多时的入海排污口备案登记试点工作取得了关键性进展
为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督管理各项任务,宁波市生态环境局7月11日发布《宁波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继续开展“污水零直排”攻坚行动、深化水质提升行动和深化“找寻查挖”专项行动,推动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巩固提升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长期以来,入河入海排污口管理呈现“九龙治水”的局面,岸上的给环保部门管,水里的是水利部门管,入海的又归海洋管理部门管。大江大河究竟有多少个排污口几乎是一笔糊涂账,不少排污口也找不到负责主体。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抓手,是建设美丽杭州“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