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价格管理权限(一)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省辖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第二章 配气价格的制定第六条 根据燃气管网不同压力等级和用户的用气特性、成本结构,配气价格实行分类定价,分为居民用气配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
详情如下: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调市区管道天燃气配气价格的通知各燃气经营企业:根据《安徽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皖价服〔2018〕112号)和《蚌埠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方案》(
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农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州)、县人民政府。
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引导工业园区等大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强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监审,建立和完善与气源价格联动调整机制,扩大天然气利用量,降低其利用成本。
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引导工业园区等大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强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监审,建立和完善与气源价格联动调整机制,扩大天然气利用量,降低其利用成本。
制定《办法》,一是有利于加强燃气配气成本监审,进一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二是有利于完善并细化成本审核方法,加强对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监管;三是有利于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降本增效;四是有利于规范成本监审行为
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配合国家按时完成第三监管周期广西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优化广西电网输配电价结构;全面评估和完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和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加快完善城镇供水、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配合国家按时完成第三监管周期广西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优化广西电网输配电价结构;全面评估和完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和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加快完善城镇供水、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第五条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以燃气企业法人为基本核算单位,同一区域配气管网原则上执行同一配气价格。...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调整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通过配气管网向终端用户配送管道燃气服务的价格。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类用户配气价格配气价格是指城市燃气销售企业在城市管网配送环节的中间价格。
优化调整城镇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上下游联动机制,合理设置联动机制启动程序和联动调整幅度,推动各地合理核定独立的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将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
,纳入配气价格有效资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5.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完善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由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的市政管网、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外的管网,企业自用的储气设施,以及其他与配气业务相关的设备设施等
,纳入配气价格有效资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5.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完善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由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的市政管网、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外的管网,企业自用的储气设施,以及其他与配气业务相关的设备设施等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给出了更具体的监管标准,在《关于调整广州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非居民气高压配气价格不高于0.19元/立方米,中低压配气价格不高于0.81元/立方米,并规定无论多少层管网输送
二、合理制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天然气输配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各地要根据《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并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
开展天然气省内短输服务成本监审,动态调整天然气短输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从严核定独立的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对上年税后全投资收益率超过7%的,及时下调当年配气价格。
开展天然气省内短输服务成本监审,动态调整天然气短输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从严核定独立的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对上年税后全投资收益率超过7%的,及时下调当年配气价格。
四、各地应根据门站价格和增值税率调整变化情况,及时相应调整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3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
至2020年底,各地燃气供气企业对工业领域新增煤改气用户,跨设区市管道已覆盖供气区域,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视同销售价格与气源价格之差)不高于0.45元/方,跨设区市管道未覆盖供气区域,管道燃气配气价格不高于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和城市燃气配气价格,强化价格管理和成本监管,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健全完善天然气安装服务价格政策。4﹒加快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管道燃气配气价格(以下简称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通过配气管网向用户提供管道燃气配送服务的价格;所称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向用户配送、销售燃气的企业(以下简称燃气企业
三是重新核定省内天然气管输价格,从严核定城市燃气配气价格,规范燃气企业不合理收费行为,降低实体经济用气成本。(省局商品价格处,各市、县物价部门负责)4、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措施。
第三条实行政府定价的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由省辖市、县(市)依照政府定价有关规定进行制定和调整。第四条同一城镇燃气的配气价格、销售价格,原则上应当统一。
多数地方都没有单独核定配气价格,城市燃气企业的配气成本捆绑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中,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配气价格隐藏在城市燃气企业的购销差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