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监管,严格落实三个类别收集单位的差异化管理要求,对一类收集试点全面进行登记管理,严防废铅蓄电池流失。5.推动转移安全快捷。
(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全市现有废矿物油收集经营单位5家,核准能力11800吨,实际收集量175.63吨;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单位8家,核准能力54300吨,实际收集量386.80吨。
家涉及集中利用处置(总核准规模55.71万吨/年,主要包括焚烧处置能力16.26万吨/年、填埋处置能力3.5万吨/年,油泥利用处置能力20.2万吨/年、废包装物(废油漆桶等)综合利用能力4.2万吨/年);3家涉及废铅蓄电池收集
详情如下:天津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企业名单公示按照《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固体函〔2022〕499号)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
2.经营能力发挥不充分类别的建设项目,如废矿物油收集、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等项目。3.水泥窑协...有色金属冶炼废物、铝灰(渣)、铅蓄电池和含铅废物、废酸、泥磷等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产能过剩;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兜底保障能力充足;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产能过剩明显。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19.2万吨/年,2023年实际利用处置量为1.4万吨,负荷率为4%;hw17表面处理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1.9万吨,2023年实际利用处置量为0.1万吨,负荷率为5%;hw31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为
一、5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联合原试点单位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二、14家试点单位/集中转运点变更许可证信息 1 江苏天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 徐州市道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
1家,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1家。...(五)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乐山怡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位于乐山市井研县研城镇希望大道108号,2020年4月16日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20000吨/年
2.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新(扩)建废铅蓄电池收集项目,以及废矿物油收集项目。3.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项目。
2.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根据《四川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市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单位为南充坤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我市废矿物油收集经营能力6.77万吨/年,2023年实际接收0.69万吨;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能力14.85万吨/年,2023年实际接收0.58万吨。...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9家、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8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单位17家、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和豁免企业5家。
4.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新(扩)建废铅蓄电池收集项目,以及废矿物油收集、小微收运项目。
3.废矿物油收集、废铅蓄电池收集类危险废物经营项目。...三、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2023年,全市已有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63家,危险废物年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能力146.08万吨(含豁免利用、处置能力),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2.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废线路板、实验室废物、汽修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等。...(四)试点收集规模、服务范围根据全市废铅蓄电池产生量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全市总收集规模不超过1.2万吨/年,原则上每个试点单位收集规模不超过2000吨/年,如试点单位筛选未达到6个,对试点单位收集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为保障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连续性,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范围为全市,且不受单个企业年产生危险废物总量10吨的限制。...综合考虑废铅蓄电池收集工作的平衡性,要求每个收集点必须具备4500吨的收集能力。
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2023年评估“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点对点”利用豁免试点单位;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不及时依法转移
家涉及集中利用处置(总核准规模46.51万吨/年,主要包括焚烧处置能力7.06万吨/年、填埋处置能力3万吨/年,油泥等含油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0.2万吨/年、废油漆桶等废包装物综合利用能力4.2万吨/年);2家涉及废铅蓄电池收集
巩固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成果,推动现有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全部纳入试点,进一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二、提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服务水平(四)主动服务积极协助企业申报。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相关要求与《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办〔2019〕103号)一致,试点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六)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自贡城矿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项目,收集能力5万吨/年,试点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自2009年开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体系已经建立,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收集量大幅提升;再生铅企业利用能力充足,且环境管理和工艺技术水平较高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试点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加强对试点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环境监管,每年组织对试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导督促试点单位严格落实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试点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加强对试点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环境监管,每年组织对试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导督促试点单位严格落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便捷化,切实减轻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企业负担,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各试点单位应加强废铅蓄电池转移管理,建立健全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台账,全面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全文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3〕117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自《上海市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