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绿证等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绿证等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支持市场主体依托绿色资产价值发行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林业碳汇、农业碳汇、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绿色资产抵质押贷款。...发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碳登)作用和湖北区域碳市场先行先试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碳回购、碳债券、碳保险、碳担保、碳指数、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发展碳期货、碳期权、碳信托、碳租赁
不断扩大绿色信贷投放规模,落实省《关于深化清洁能源全产业链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能源、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差异化金融服务,引导探索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汇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杭州市发改委也于2024年7月印发了《杭州市新能源配储指导意见》,明确风电、集中式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可采用租赁、共建或项目自建等方式配置新型储能,配置宜以租赁方式为主,共建、自建方式为辅。
四是强化排污权资产金融赋能,主要包括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探索区域排污权租赁、创新排污权金融产品。五是健全排污权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强化制度设计,强化数据管理,强化排放监管、强化科技支撑。
(三)排污单位可选择租赁排污权,出租方、承租方审核程序参照转让、受让审核程序进行,依据租赁关系选择出租或承租即可。...转让方是指:合法拥有可转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受让方是指:(一)因实施新改扩建项目等需要通过有偿获取增加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二)对排污权进行回购的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
第九条 排污单位在排污权有效期内对取得的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抵押、租赁等权利。...第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按其排污许可证确定许可排放量核定初始排污权,暂通过无偿分配获取使用。无偿获取的初始排污权上市转让、租赁、抵押的,需先缴纳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将符合条件的a级企业建设项目及时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支持相关项目获得去产能等腾挪出的能耗、水耗等资源环境容量指标,以及省市两级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支持金融机构将企业环保绩效评级情况纳入信贷审核体系,在授信审批、信贷发放、利率评定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激励,对a级企业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推广以有偿取得排污权、知识产权等为抵质押物的信贷业务。
将符合条件的a级企业建设项目及时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支持相关项目获得去产能等腾挪出的能耗、水耗等资源环境容量指标,以及省市两级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支持金融机构将企业环保绩效评级情况纳入信贷审核体系,在授信审批、信贷发放、利率评定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激励,对a级企业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推广以有偿取得排污权、知识产权等为抵质押物的信贷业务。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就《河北省排污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征求《河北省排污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发挥市场配置排污权要素作用,实现排污权科学高效流转
第六条排污单位对在有效期内的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抵押、租赁等权利。...协助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第三章排污权核定第十条全省排污权核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现状,将排污权落实到具体排污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
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排污权交易的,按照国家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排污权交易指标倍量替代。第十四条排污单位对在有效期内的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抵押、租赁等权利。
签约仪式上,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与邯郸市永年区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署排污权租赁合同;磁县隆镒建材有限公司与邯郸市骁雍煤矸石砖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排污权租赁合同。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排污权改革,规范排污权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加快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出信贷支持与减排效应挂钩的创新模式,全面推广排污权抵质押融资、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抵质押贷款以及绿色汽车供应链融资模式,提高对碳排放额度、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等作为合格抵质押品的接受度并创新使用碳排放权抵质押金融产品
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等特色信贷产品,探索开展排污权、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抵质押等贷款业务。探索多元化林业贷款融资模式,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林下经济发展。
支持京津冀绿色企业开展碳排放交易,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质押信贷业务。...北京银保监局 天津银保监局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 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23〕255号天津、河北各银保监分局,北京、天津、河北各中资银行、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各金融租赁公司
支持京津冀绿色企业开展碳排放交易,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质...北京银保监局 天津银保监局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 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23〕255号天津、河北各银保监分局,北京、天津、河北各中资银行、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各金融租赁公司
第十三条工业排污单位通过缴交有偿使用费或交易取得排污权,在规定期限内对有偿取得的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抵押、租赁等权利。...第十条排污许可证是排污权确权的凭证、排污权交易的管理载体。工业排污单位应当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时,申请确认初始排污权,并在排污许可证上登载排污权的种类、数量、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发展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业务,完善评估定价、抵押登记等配套制度,发展基于环境权益的各类融资工具。...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开展排污权跨区流转、租赁试点,丰富排污权交易品种,扩大政府储备和交易规模,强化金融赋能,激发市场主体减排内生动力。加快组建雄安绿色交易所,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稳妥发展以排污权、碳排放权配额、绿色项目收益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的未来收益权等为抵押或质押的新融资模式。...支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大绿色金融资源投入。
实施差别化的租赁供给政策,a、b类企业可以在年度内申请短期排污权租赁,c、d类企业不得租赁排污权。执行差别化创新要素机制。
第五条【排污单位权利和义务】现有排污单位对其通过有偿使用取得排污权,在规定有效期限内具有使用、出让、租赁和抵押等权利。...第九条【排污权期限】排污权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五年。有效期满,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权的,应当按照我省排污权确权规定进行确权,并按规定缴纳排污权使用费。第十条【分级核定】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实行分级核定。
排污权被抵押、被租赁或者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期间暂缓申请回购。...、排污权确权凭证、可交易排污权认定意见、排污权有偿使用或交易凭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