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部署,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建立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参与)(二)有效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1.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按照国家部署,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建立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参与)7.加强河口海湾污染防治。
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大数法则”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能力和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管理的长效机制。
详情如下: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双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基金等环境金融服务试点。健全绿色保险制度,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协助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强化执行保障。适时适度差异化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实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双重控制。
国际上不同的国家绿色保险发展阶段不同,同时根据各国的特点,也发展出不同的绿色保险制度模式,尤其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典型代表。...1、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绿色保险的主流产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绿色保险中的典型代表, 又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2021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推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我省稳步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在试点企业范围、保险责任范围、环境风险防范、损害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探索,初步形成了符合贵州实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甘政办发〔2021〕35号)中“建立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工作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甘肃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会同省政府金融办、省银保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湖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和支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试点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五、全力优化营商环境1.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探索推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建立产品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和绿色产业认定规则体系,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突出智慧治理,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研究,探索温室气体监测和新污染物监测评估。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021年2月26日,宁夏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指出:加快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开展煤炭
2020年10月底,深圳市出台了全国首部绿色金融法规,法规要求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将从事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有毒有害物质等高环境风险的企业纳入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范围。
“构建一个高土壤污染风险的行业企业保险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说。他同时表示,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是一个制度创新,难度依然很大。
突出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将涉危险废物的单位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各级财政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投入,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明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应当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加快制定健全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金融、投资等政策。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发挥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作用,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近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0年莆田市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企业名单,名单严格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的六类环境高风险企业类别进行梳理和更新,全市共有61家企业纳入投保范围
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研究探索对排污权交易进行抵质押融资。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闽政〔2016〕51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推进环责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0〕1号)要求,南平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排查梳理
贯彻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完善金融扶持体系,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网民“泰山”提出,可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服务,设计更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治理领域,有效缓解污染治理投资不足的矛盾,加快推动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事中监督性制度,如环境监测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税)制度、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三是事后弥补性制度,如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等
域外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来应对这个难题,如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已建立相对独立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有专门机构办理;法国也在上个世纪70年代,建立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强制要求高污染企业参加保险
其中,在基本制度方面,《条例》规定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水环境保护四项基本制度。
2015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随后,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文件,有力推动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