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8.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9.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10.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1.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12.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13.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14.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对《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五华〔2025〕13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
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咨询与技术开发部副主任、石化轻纺部主任、能源评估部主任、产业发展环境评价部主任、执法研究部主任(其中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挂任天津静海县县长助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等
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进行研究,经过多轮技术评审与修改完善,最终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了评估意见。
结合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一、在落实大气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网官网,黄小赠同志已任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公开资料显示,黄小赠,1996年7月,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国家环保局。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赖柏民电话:(010)65646272邮箱:jdzfyc@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刘健电话
二、根据兵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兵环评估〔2025〕71号)和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该项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公开资料显示,李天威,1971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长期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工作,2015年12月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总工程师。
二、根据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塔城国家电投2×66万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4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贾小梅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沙莎电话:(010)65646180、84757162邮箱:huanpingsier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
本标准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标准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工业大学。
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3日(此件社会公开)抄送: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1月4日印发
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3日(此件社会公开)抄送: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信息中心。
联系人:环评司 黄滨电话:(010)65646219传真:(010)65646186邮箱:hpssthpc@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联系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联系人:环评司 黄滨电话:(010)65646219传真:(010)65646186邮箱:hpssthpc@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联系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授课,各相关市、县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全省的焦化、水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结合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一、在落实大气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
---清华大学---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天辰工程公司vocs治理与煤基固废资源化利用拟邀专家:--- 沙 莎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宁 淼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所副所长
、中国化工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理事长---施汉昌,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待定,邀请中)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03拟邀专家:---刘志学,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石化部主任助理---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配合做好纳入绩效管理企业名单核定工作。配合推进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全泉电话:(010)65646215邮箱:quan.quan@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5月29日上午,重庆电力科学研究院设备状态评价中心技术专家杨勃受邀参加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某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单位的专家沟通研讨,确保工程各项环保措施可行、有效
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主要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