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便捷化,按照《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的试点单位情况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便捷化,发布关于做好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公示如下:各市生态环境局: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开展试点工作有利于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便捷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废铅蓄电池利用企业(以下简称“再生铅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技术进步,也为探索推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简化审批积累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有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以下简称跨省转移)便捷化,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
》有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以下简称跨省转移)便捷化,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
天津市武清区李某文等26人跨省处置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依托跨省市联合联动、办案协作、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机制,深挖扩线全链条打击天津、内蒙古、河北三地窝点6个,摧毁处置废旧铅酸电池利益链条3个。
抚州市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碳排放量核算方法》、《铅蓄电池回收企业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团体标准讨论联盟二届三次理事会时间:5月20日(星期六)16:30-17:30地点:衢州希尔顿逸林酒店 二层 江山常山厅1.联盟二届三次理事会
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9〕4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发〔2019〕31号)、《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的重要内容,加快推动建立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印发《珠海市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珠海市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促进铅蓄电池相关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湖北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废矿物油污染整治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控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在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风险,全方位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排放
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出到2020年,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规范回收率达到全省废铅蓄电池总量的40%以上。第二部分是试点范围。
继续落实《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发布铅蓄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等重点企业清单,不断强化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邱启文介绍说。
2019年确定了“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和地区;2018年和2019年连续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清废行动”),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重点查处、打击企业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等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实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相关工作。(四)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完成整治的要划定管控范围,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
以《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2019〕3号)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为标志,生产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制度体系开始试点建立。
答: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防止废铅蓄电池污染,2019年我部会同相关部委联合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和证后监管工作,提高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落实《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市(州)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前锋、岳池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项目正式投运,确保废铅蓄
以《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2019〕3号)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为标志,生产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制度体系开始试点建立。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9部委(局)《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
针对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污染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以及司法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的《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与司法部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生产者责任延伸以及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纳入法律调整范畴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日前组织起草的《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是抓住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的最薄弱环节,要求2025年底,规范回收率达到60%以上。
以今年为例,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在一月联合下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提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到2020年将规范收集率提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