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增量配电类)的试点项目和纳入试点范围但当前仍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试点项目。...2.电力业务许可证取得和许可制度遵守情况。主要包括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情况、管理及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供电区域与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供电营业区是否一致等。
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组织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完成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以及增量配电网、地方电网企业绿证核发涉及数据的归集整合。
深入开展新能源高质量消纳“关键问题”监管和电网公平开放监管,积极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功效,服务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运行,引导新能源规范发展。
纠治电力业务许可突出问题,针对蒙西地区持证企业开展专项监管,常态化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条件保持监管。强化依法行政,提升能源监管权威与影响力。提
坚持改革思维、站稳人民立场,完善企业群众关注的供电营业区划分、增量配电区域划分、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等制度,促进供配电网健康发展,激发电力建设市场活力;对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豁免许可
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组织对贵州在运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展现场监管,检查了企业防治掺煤、涉网安全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就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立行立改。
为贯彻落实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3号)及
发电企业负责实施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以及生态修复,实施中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退役废弃物循环利用及处置,按规定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接受生态、环保、质量监督等监管。
实施电力业务“销户+退费”等业务“一次办”,推进不动产登记和电力过户联动办理,推动“一地受理、多地协同”的异地办服务。加快问题台区线路“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实现频繁停电问题动态清零。
其中《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成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运行v3.0版)》明确,发电企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次月起相应电量进入电能量市场。电网代理工商业用户可按月转为直接交易用户。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
2)配套储能设施可同步申请许可证,不再单独审批。3.数字化监管:许可证全生命周期线上化1)全国统一电力业务许可平台(2.0版)上线,实现"一码溯源"。
设备和材料采购(含备品备件、安全生产工器具)、建筑安装施工、实验、试验、检查测试、质量监督、调试试运、投产移交、停送电及并网手续、电力业务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人身意外险及施工机械和设备险购买
详情如下:河南能源监管办2024年12月份资质许可情况通报河南能源监管办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要求,加强证后监管
发电企业申请注册前应具备满足《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华北监能市场〔2020〕221号)、《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
会上,江苏能源监管办通报了“十四五”能源规划政策监管、江苏电力业务资质管理、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等相关工作情况,省电力调控中心、江苏电力交易中心通报了电网运行以及电力市场运营等情况。
内部核算的经营主体经法人单位授权,可申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文件提出,并网自备电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达到能效、环保要求,可作为经营主体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根据区未来用电需求和配电网建设规划,出资、建设和运营配电网,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并开展市场交易。...运营部分要求: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此外,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豁免情形外,新能源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不得允许未按期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新能源项目发电上网。
第三十二条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豁免情形外,新能源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不得允许未按期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新能源项目发电上网。
第四条除豁免情形外,发电机组注册容量不得超过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中登记的机组容量。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且在规定时限内的新建发电机组,暂按机组核准(备案)容量办理注册。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同意六横电厂二期4号机组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函,浙能六横电厂二期4号机组已于2024年11月18日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产,并于2024年11月26日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研究制定进一步改革创新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的一揽子意见举措,放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多元化发展,健全持证主体权利义务,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2.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批复,本公司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获得新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大亚湾2号机组装机容量由984兆瓦变更为1,026兆瓦,大亚湾核电站装机容量增加至2,01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3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问答手册(2025年版)》。手册包括许可证常识、申请办理流程、许可证申办及注销、许可证变更与延续、监督检查等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