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河湖保护治理、幸福河湖建设、水土保持、母亲河复苏行动、地下水超采治理等措施与绿色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打造水生态保护治理与关联产业双向“增值反哺”新模式。四是鼓励开展水生态产品抵质押融资。
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全面完成“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黄河干流流经县综合治理工程完工率达到85%以上。深入整治黑臭水体,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巩固提升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推进太行山国家公园建设。
深入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协同共建太行山—燕山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和沿海生态防护带,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及雄安新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
深入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协同共建太行山—燕山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和沿海生态防护带,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及雄安新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
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县域地下水源置换目标任务,按照供水安全、可持续原则,充分利用过境和本地优质地表水,谋划建设引调水工程,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快地下水水源置换,最大限度利用地表水,为规模化供水工程提供稳定水源
此外,本工程通过扩挖河槽增加河道蓄水能力可为地下水超采治理提供水源,减少对黄河水的依赖,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是实施地下水超采综
强化地下水水位管控,加大中下游地下水超采漏斗治理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稳步优化调整“八七”分水方案。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水权交易,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实施节水行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强化地下水水位管控,加大中下游地下水超采漏斗治理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稳步优化调整“八七”分水方案。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水权交易,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实施节水行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以黄河、西辽河等流域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严格湿地用途监控,对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态脆弱敏感的重要湿地开展综合治理。
以黄河、西辽河等流域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严格湿地用途监控,对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态脆弱敏感的重要湿地开展综合治理。
以黄河、西辽河等流域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严格湿地用途监控,对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态脆弱敏感的重要湿地开展综合治理。
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禁止新建并限期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水产业项目。强化重点领域节水管理。...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禁止新建并限期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水产业项目。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满足节水标准要求。
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禁止新建并限期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水产业项目。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满足节水标准要求。
近日,全国首例深层地下水回补抵御海水入侵试验项目在河北开工建设,项目位于深层地下水超采和海水入侵问题叠加的唐山市乐亭县沿海区域,建设深层水回补试验场,依托区域内已建成的海水入侵监测体系,结合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成果
全面加强地下水“双控”管理,持续开展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密切关注地下水动态变化,推进地下水超载超采区专项治理,依法关闭超采超载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且替代水源已经解决供水需求的区域自备井。
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加快天山南北麓、吐哈盆地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战略储备,提高水资源安全保障水平。
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加快天山南北麓、吐哈盆地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战略储备,提高水资源安全保障水平。
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自然岸线保护,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区、采煤沉陷区。
生态和农业用水方面,地下水超采地区,在依法合规且科学评估矿井安全影响、区域水环境影响后,探索将矿井水深度处理且水质达标后进行地下水回补或存储的可行性。...(一)源头控制,保护地下水资源。
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限期建设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暂不具备计量条件的,可以采用以电折水等间接方式进行计量...对直接取用地下水、地表水的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应流域管理机构制定;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由城市节水主管部门会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制定。
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好南水北调工程。
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程,聚焦恢复河流生命、重现流域生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江河湖泊生态修复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实施了8039个项目,完成水利投资2204亿元。
探索实施地下水资源战略储备,加强长三角、江汉平原等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加强地下水监测和超采综合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科学治理污染“存量”,精准防控污染“增量”,保障重点建设用地、重点耕地等安全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