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59号为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后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办理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
(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中标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并网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并网验收
2024〕159号为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后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办理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其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应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
二、监管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432号国务院令)《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国建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时,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老版办法”)废止。
二、监管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432号国务院令)《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国建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3〕15号);(三)《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8号);(四)《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五)《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原2005年电监会令第
和此次发布政策相关的历史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分别为:电监会2007年25号文《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最早的全额收购监管办法(1)发改能源2016年625号文《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和此次发布政策相关的历史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分别为:电监会2007年25号文《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最早的全额收购监管办法(1)发改能源2016年625号文《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3〕15号);(三)《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8号);(四)《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五)《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原2005年电监会令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3〕15号);(三)《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8号);(四)《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五)《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原2005年电监会令第
全面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对原能源部、电力部、煤炭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电监会时期的规章进行系统清理,修订11件、废止8件,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
全面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对原能源部、电力部、煤炭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电监会时期的规章进行系统清理,修订11件、废止8件,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
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设计方案除浙江外,均未考虑同步推进基于电力现货市场的辅助服务定价机制,仍沿用原国家电监会时期建立的辅助服务系列机制。
在厂网分开之后,发电主体逐步多元化并且在彼此之间产生竞争关系,原有的辅助服务分配和调用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为保证辅助服务调用在发电主体间的公平,原电监会发布《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辅助服务计划补偿机制
万千瓦,均属于小水电,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同意两座大坝办理大坝注册登记,福建能源监管办和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也已同意两座大坝注销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符合水利部、原国家工商总局、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原国家电监会联合印发的
根据水利部、原国家工商总局、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原国家电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电〔2009〕58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根据《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3—2011)、《风电机组并网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2010〕433 号)、《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监会〔2012〕)等的规定
2010年,原国家电监会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案由表》,对规范案件分类管理,统一确定案由发挥了重要作用。...详情见下: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适用和分类管理,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原国家电监会《电力稽查案件案由表(试行)》(办稽查〔2010〕80号,以下简称《案由表》)进行修订,形成了《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能源体制经历了多次变革,两设水电部,三设电力部,还经历了燃料工业部、能源部、经贸委、电监会、能源局等复杂的沿革过程,很多能源企业在改革中浮沉变迁。
2010年,原国家电监会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案由表》,对规范案件分类管理,统一确定案由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政策解读国家能源局2023年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政策解读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适用和分类管理,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原国家电监会
5)投标方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四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具有电监会或能源局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5)投标方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四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具有电监会或能源局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③具备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