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资源配置中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2013年,国家能源局将风电审批权下放到地方,部分地方政府拥有资源分配权后,把风、光资源当成与企业谈条件的重要砝码。
二是资源配置中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2013年,国家能源局将风电审批权下放到地方,部分地方政府拥有资源分配权后,把风、光资源当成与企业谈条件的重要砝码。
二是资源配置中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2013年,国家能源局将风电审批权下放到地方,部分地方政府拥有资源分配权后,把风、光资源当成与企业谈条件的重要砝码。
受拉升本地经济产值、税收,促进就业等政绩指标驱动,地方政府倾向通过资源分配来交换企业在本地投资,2013年风电审批权下放地方政府后,这一倾向益发明显。三峡集团是海上风电开发的佼佼者。
2013年,国家能源局将风电审批权下放到地方后,地方政府拥有了资源分配权,把风资源当成与企业谈条件的一个重要筹码。...2013年之前,风电项目审批权归能源局,但如土地等核准前置条件,需地方政府协调获得,地方政府通过这些来和企业谈条件。
2013年风电审批权下放到地方后,风资源就成为地方政府与企业谈条件的一个有力筹码。...但问题是,广东海上风电审批权已经下放到下面地级市,如果说阳江市的规矩是,非本市工业园生产的风机不得获得本市海上风电项目订单,那么如果湛江、汕头也效仿,开发商或风机制造商是不是在各个地级市也要分别投资,才能获得各市海上风电市场的入场券
第三,风电审批权下放,地方政府规划监管能力不一。第四,电力管理存在突出矛盾,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法律难以全面落实。...我国风电市场的发展现状可谓冰火两重天。不过随着一带一路的开辟,风电产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都将为风电的长足发展带来曙光。
根据项目核准管理权限,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风电场工程项目,须按照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后的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进行,明确陆上风电项目申请流程和管理要求,收回5万kw以下风电项目地方独立审批权
同时,2010年底我国已投产风电装机规模为2,957.55万千瓦时,加之2013年国家已将风电审批权下放至各地方政府,预计有部分项目虽尚未进入国家拟核准计划,但已获得地方政府核准。
这是首个从国家层面全面系统支持吉林省地方风电发展的政策文件。5.风电审批权下放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下达《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至此,风电审批权力全部下放地方。核准审批权下放,第四批的所有项目都是由各省自行决定并上报,国家能源局只是负责总量控制等宏观管理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实行预拨机制。
并不是将项目核准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就能简化审批程序,提速水电站核准。审批权下放后,地方政府如何跟进?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政府如何约束地方?
风电审批权的下放无疑是2013年最大的政策福音。...风电审批权下放半年多来,风电爆发式增长的预期并没有出现。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限电弃风问题并未全面好转,开发商渐趋理性。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地方对于风电的核准和监管,也在进一步完善细化。
风电审批权下放后, 业内人士曾经担心,一旦失去规划, 各地政府将无序疯狂地上马风电项目,从而加剧 弃风现象。 同时,风电审批权下放之后,项目如何核准,如何加强规划、监管也成为摆在当地政府面前的难题。
距离中国风电审批权下放已逾半年,当初业内对于地方上马风电项目将引发失控的担忧,曾给风电发展的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种种迹象显示,风电审批权的下放并没有让中国风电的困境进一步加剧。中科院广州能源所可再生能源发电微网技术实验室研究员舒杰对记者指出,总体来看,审批权下放后的中国风电发展依然理性与平稳。
更多详情风电审批权下放已过半年半年来,地方核准风电,出现了哪些新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风电爆发式增长的情况并未出现。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弃风问题并未全面好转,开发商渐趋理性。
地方审批方式不尽相同据记者了解,风电审批权下放后,目前各省风电项目的审批方式大致分为三种:一为风电项目统一由省发改委核准,如福建、河北;二为审批权层层下放,由省里下放至市县,如内蒙、山西;三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新政策
伴随光伏的扶持政策,今年以来风电扶持政策也相继出台,先是国务院下放风电审批权,核准权限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继而国家能源局对风电并网和消纳情况进行调研,今年以来的风电并网率和并网市场有所提高
受当前金融环境、补贴资金不到位以及企业过度扩张影响,各风电投资企业不同程度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和亏损等问题,放缓了投资速度。其次,风电审批权下放,新的管理模式亟待出台。...2013年5月,风电投资审批权下放至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新的管理办法正在陆续制定中,部分风电投资企业需要时间消化吸收新的管理办法,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缓了风电建设速度。
为提高风电利用水平,能源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东北地区的风电建设速度明显放缓。第三,风电审批权下放,新的管理模式亟待出台。...2013年5月,风电投资审批权下放至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新的管理办法正在陆续制定中,部分风电投资企业需要时间消化吸收新的管理办法,摸索新的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放缓了风电建设速度。
如今,经历过这些大风大浪以后挺过来的风电企业已然学会了如何在市场经济中保护自己、锻炼自己。所以,在这个节电上,国家提出下放风电审批权水到渠成。再看风电并网,曾经一度成为媒体的众矢之的。
尽管近期风电审批权的下放被业内人士视为扭转弃风的重要手段,但孟令宾显然不这么认为。他表示,将5万千瓦以上风电项目的审批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后,全国风电将缺乏整体的统筹规划,总量也将缺少控制手段。
在此背景下,风电场开发投资收益预期始终不明朗,直接影响到风电开发商上马新项目的热情。此次风电审批权下放,应不会必然造成以往地方盲目重复风电建设风潮的卷土重来。
对于新能源审批权的下放,行业各界反应不一。担心者认为,地方盲目投资冲动和无序审批建设或将令行业发展雪上加霜。下放审批权不等于放弃管理。事实上,更应该对风电行业进行有效管理,预防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笔者建议,要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审批权限,即使要取消风电审批的有关限制,也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电网和发电发展现状及前景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各地区风电开发规划,同时加强对各地区风电发展的事中和事后的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