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存量项目,我们还有财建426号文中规定的全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作为预期总收益的参考。但对于增量项目,就没有这种确定了,我们先看下136号文中对于增量项目价格结算机制的描述。...(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总的来说,我觉得对于存量项目的收益目标还是要给予当初建站时的预期收益,只不过这种收益不再是累积发电量达到对应合理利用小时数之后就能兑现完毕的,而是会通过后续的发电量来继续补偿
光伏资源区划分及合理利用小时数风力资源区划分及合理利用小时数针对单个存量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可对应成“合理受到照顾”的总发电量,一个存量项目目前政策下已经受到多少电量的照顾,那么剩余电量按照每年可以纳入到机制电量中的具体数值
参照这个合理利用小时数,一些平价上网的电站,虽然没有补贴,但还有一个固定价格的收入,如果生命周期内可以完成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电量的固定收入,那么也符合当初建站的预期。...一些存量的项目,在建设初期,有批复的上网电价,这个价格和当地煤电基准价的差值被赋予了补贴,但同样也被规定了合理利用小时数,相当于规定了可以拿到补贴的全生命周期内的总电量。
统筹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建设还能够利用现有送电通道实现新能源就近接入主网,可增加梯级通道利用小时,提高通道利用率,减少企业重复投资,降低社会总成本,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统筹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建设还能够利用现有送电通道实现新能源就近接入主网,可增加梯级通道利用小时,提高通道利用率,减少企业重复投资,降低社会总成本,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统筹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建设还能够利用现有送电通道实现新能源就近接入主网,可增加梯级通道利用小时,提高通道利用率,减少企业重复投资,降低社会总成本,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自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以来,国家根据发展形势出台多项政策保障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已有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有列入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国家先后发布风、光重点资源区最低保障年利用小时数、明确了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从“弃电量”“弃电率”到“利用率”,再到“合理利用小时”“合理利用率”,评估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指标逐步变化。...进入“十四五”以来,国家能源局在回应如何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时,提到“要科学制定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这一举措,合理利用率也明确将进行“动态调整”。
据电网企业统计,2024年1月至8月,全国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约260亿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约620小时。...南方电网印发《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要求调度机构根据“多峰多谷”的负荷特性及新能源出力情况,每日科学合理安排新型储能电站“多充多放”,进一步提高南方区域新型储能电站合理利用程度,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
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文件明确,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