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协合新能源)宣布,终止有关出售项目公司。
根据有关出售依兰县协合、泰鸣公司及青海顺霆的出售协议,上述出售依兰县协合、泰鸣公司及青海顺霆的首批交割的先决条件未于2025年6月30日前全部达成,且买方与协合新能源未能就上述未达成的首批交割先决条件的履行期限延长或豁免事宜达成一致,所有出售协议已自动终止法律效力。
据了解,聚霆公司主要从事经营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的300MW风电场项目,由泰鸣公司拥有60%及由非公司的关连人士拥有40%。泰鸣公司除持有聚霆公司的60%股权外,并无进行任何其他业务。
依兰县协合主要从事经营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的200MW风电场项目。
原交易对手方为沙电(上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沙电主要从事于发展及投资新能源、海水淡化及绿氢业务。截至1月27日,沙电由ACWA Power Global Services Limited(一家由沙特政府通过沙特主权财富基金全资控股的公司)全资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