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8日,重塑能源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为集团经营活动筹集额外资金及促进集团业务稳定发展,于2025年6月7日,董事会决议建议根据特别授权发行认购股份,且公司与认购方订立认购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认购方有条件同意认购合共197.18万股内资股,认购价为人民币142元。
具体来说,重塑能源同意向启源基金配发352,112股内资股,向苍南山海泽润配发1,619,718股内资股,每股认购价格定为142元。这一价格相较于认购协议签署前一个交易日在联交所的H股收盘价215.00港元(约197.03元人民币),约有27.93%的折让。
此次认购事项预计将为重塑能源带来总计2.8亿元人民币(约3.06亿港元)的资金流入。扣除相关专业费用和其他支出后,净所得款项约为2.72亿元人民币(约296.99百万港元)。
该等所得款项净额 拟分配作以下用途:
(a)约34.90%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氢燃料电池系统及氢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提供资金,目前预计将于2028年12月31日前悉数动用;
(b)约35.10%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应用于多元化场景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及氢能装备的研发活动提供资金,目前预计将于2028年12月31日前悉数动用;
(c)约30.00%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集团的营运资金,目前预计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悉数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