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指导下,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圆满完成换 届选举工作,产生第三届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
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持续强化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本次换 届后,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9家调整为23家,其中,发电方代表6家,购电方代表6家,输配电方代表4家,新型经营主体代表2家,市场运营机构代表2家,第三方机构代表3家。成员单位涵盖了水火风光核各类型发电企业,国有、民营售电公司,钢铁、化工、通信行业用户代表,并结合市场建设进程创新设置新型经营主体代表类别,充分体现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广泛性、代表性,为市场各方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建设提供平等的议事平台。
下一步,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指导下,持续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协同共治和议事协调机制作用,为广西电力市场平稳运行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市场成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