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智算云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2027年)》的通知(浙制高办〔2025〕38号)。
其中指出,聚焦制造、医疗、文化、交通、金融、能源、教育等重点行业,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鼓励使用智算云通过“公共云+API”的模式调用大模型,实现人工智能深度应用,服务通用和垂直模型50个以上。实施“智算云企”培育行动,培育一批智算云深度应用标杆示范企业和一批智算云优质服务企业,形成一批智算云典型应用场景。
并且,降低智算基础设施用电用网运营成本,将重点智算云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支持范畴,对具有重要功能的重点智算中心给予能耗指标优先保障,并在规划落地、工程建设、电力引接等方面予以支持。
原文如下:
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智算云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2027年)》的通知
文号:浙制高办〔2025〕38号
各市、县(区、市)制造业高质量(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云计算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推进智算云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促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型算力体系,打造算力产业高地等工作要求,我办组织制定了《关于促进智算云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2027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促进智算云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2027年)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
附件1
关于促进智算云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5-2027年)
智算云以云计算为核心,管理超大规模智算集群,通过互联网提供人工智能计算资源和服务,具备高资源利用率、高能效、低服务成本等三大优势,是AI时代的关键基础设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云计算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推进智算云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促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型算力体系打造算力产业高地等工作要求,推进企业深度用云赋智,打造企业上云新范式,就我省促进智算云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智能、高效、集约、绿色为导向,构建技术创新引领、服务体系完备、应用赋能多元、产业生态繁荣的智算云体系。到2027年,以公共云方式提供服务的智算规模达到60 EFlops,十万卡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等标志性技术实现突破。培育全球领先的智算云服务战略型企业。培育智算云标杆企业“智算云企”100家。构建智算云生态体系,打造300个以上典型应用场景,成为全球智算云技术、服务、应用和生态高地,有力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智算云全栈关键技术攻关
(一)加快算力层关键技术攻关。聚焦智算云十万卡智算集群技术部署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高能级创新载体、龙头企业围绕AI芯片、高性能网络、AI加速平台、智算级监控运维等开展系统攻关。突破万卡规模国产GPU融合调度等关键技术,建设开放统一的软件栈,算力层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突破数据层核心技术。加快智算云数据库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国际领先的智算云数据技术产品和服务能力。加快云上可信隐私计算技术攻关,形成国际领先的智算云数据保护和服务能力,为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提供底层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数据局。)
(三)提升服务层技术能力提升。提升智算云MaaS(模型即服务)技术能力,形成以自主技术为底座、有国际影响力的模型社区,形成繁荣的模型服务生态。加快可信AI关键技术研发,形成国际领先的云上多租户隔离、覆盖模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和审计技术能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三、打造国际领先的智算云服务体系
(四)统筹布局便捷高效的智算云服务。加快存量智能算力的汇聚改造,依托先进智算云技术方案鼓励小散智算资源统一纳管,降低算力服务成本。稳步推进新增算力国产化工作,基于云计算平台推动异构GPU算力统一池化,加快国内外主流大模型开发框架适配。(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
(五)全链条培育开放规范的数据服务。鼓励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相关机构开展高质量数据集标准、数据标注规范等研制。鼓励行业主管部门汇聚整合本行业/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面向科学、制造、能源、交通、医疗、教育、消费、文化旅游、气象等重点行业/领域,形成一批高质量数据集。结合国家智算云服务试点,持续迭代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域,提升公共数据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六)多元化发展优质普惠的模型服务。支持模型社区建立基于智算云的一站式人工智能工程平台服务,降低模型精调开发门槛。推动模型应用服务提能升级,鼓励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服务商建设基于智算云的低代码或无代码智能体开发和管理服务,大力发展面向非专业开发者的普惠技能培训服务。(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
四、深入推进智算云融合应用
(七)深化智算云在人工智能领域应用。支持人工智能企业依托智算云获取优质算力服务,优先以公共云开展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和应用开发。鼓励头部企业应用智算云开展基础模型研发,支持中小企业应用智算云开展“垂直专业模型”开发。(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推进智算云赋能行业智能化转型。聚焦制造、医疗、文化、交通、金融、能源、教育等重点行业,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鼓励使用智算云通过“公共云+API”的模式调用大模型,实现人工智能深度应用,服务通用和垂直模型50个以上。实施“智算云企”培育行动,培育一批智算云深度应用标杆示范企业和一批智算云优质服务企业,形成一批智算云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省级部门。)
(九)加速智算云在政务领域的应用。按照“训练集中、推理分散”的原则,统筹布局数字政府智能算力体系。建立智能算力“一本账”,规范整合推理接口和微调接口,实现算力资源互联互通、集约共享,打造全国领先的全省政务智算一朵云,支撑浙江省数字政府2.0建设。统筹训练算力供给,依托政务云集中布局大模型训练算力,分时复用、集约高效支撑大模型训练调优,确保政务数据不出域。统筹推理算力供给,依托政务云分级布局大模型推理算力,确保调用过程可追溯和计量。(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五、加快培育智算云产业生态
(十)支持培育智算云企业发展。支持省内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算云企业积极承担国家试点任务,推动行业应用场景开放,鼓励省内企业上云用AI,组织供需对接,构建智算云生态体系,培育全球领先的智算云服务战略型企业。推动人工智能企业与云计算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在垂直领域培育一批行业型智算云服务成长型企业,做大规模,做强生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十一)大力发展开源模型社区和生态。支持开源模型社区丰富工具链、数据集、模型库和应用场(商店),吸引聚集第三方开发者和合作伙伴,共同构建丰富的生态系统。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模型社区,支持组织人工智能应用大赛、应用产品路演、最佳实践分享等活动,促进技术创新和应用落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二)加快人工智能产业标准研制。支持头部企业围绕智算云服务、AI数据集开发规范等研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2项以上,形成具有浙江特色、国内领先的智算云标准体系;推动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向国际标准升级,力争在智算云关键技术架构、先进智算网络等领域制定重要国际标准1-2项。(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十三)加强人才供给。将智算云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通过引才计划、布局海外研发机构、合作交流等方式,面向全球引进智算云战略人才、青年科学家和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高校开设智算云课程,开展校企合作,开展智算云领域卓越工程师培育认定,培养一批跨学科交叉复合型和工程型人才。(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十四)加强合作交流。发挥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云栖大会、十链百场万企业对接活动等平台作用,引导我省出海企业使用本地企业提供的智算云服务。引导和支持云计算企业紧密围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提升全球智算云服务覆盖和国际化经营能力,为国内外企业提供高效可靠的数字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
六、夯实智算云服务保障支撑
(十五)加强统筹协调。省经信厅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智算云创新发展工作,围绕智算云平台技术攻坚、平台建设、应用推广和生态培育,鼓励地市按需出台促进智算云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建立长三角协同发展机制,推动科创资源共享、应用场景开放和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建立企业培育库和重点项目库,开展行业监测和跟踪服务。(责任单位: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六)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利用“8+4”经济政策和人工智能、首版次软件、大规模设备更新、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等相关政策,加强对智算云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区域制定算力券、模型券等政策促进智算云融合应用。加强金融支持,构建产业投资基金赋能智算云生态发展,探索算力和语料作价入股等模式,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
(十七)加强要素服务保障。降低智算基础设施用电用网运营成本,将重点智算云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支持范畴,对具有重要功能的重点智算中心给予能耗指标优先保障,并在规划落地、工程建设、电力引接等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
(十八)加强安全能力保障。指导智算云运营主体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全面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人工智能伦理安全规范及社会治理实践研究,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科技伦理规范意识,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数据局、省经信厅。)
附件2
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省委网信办、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数据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