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14日,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发布重庆2025-2026年用户侧储能EPC招标公告,本项目建设规模预计200MWh,采用单价报价,项目单价最高含税限价为1.05元/Wh。
招标范围为用户侧储能工程建设及配套的项目的实施,包含项目的备案、勘察设计、储能系统全套设备采购供货、储能系统外的设备材料采购供货。
储能系统设备供货含电池及电池系统、EMS(含数据采集)、BMS、PCS、监控系统、温控系统、消防系统、隔离变压器(根据厂家设备技术需求配置)、预装式升压箱变(根据10kV并网项目需求配置)、储能实时控制器、储能汇流柜、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柜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照明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监测用户端功率的功率变送器或智能电表等)、系统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如有)、网关、交换机、表计(含第三方校验、检定)等。
业绩类型要求具有1个设计+1个施工业绩或者1个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1个EPC总承包业绩。必须具备以下储能设备相关供货业绩之一,不少于5MWh的单个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业绩或累计不少于50MWh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框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电能源(广东)有限公司、代管公司(长电能源(上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四川、贵州、湖南等区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在上述省市范围内获取用户侧储能项目,承担经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的用户侧储能工程建设及配套项目的实施。本次标的建设规模预计200MWh,采用单价报价,项目单价最高含税限价为1.05元/Wh。
注: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规模和容量最终以招标人发给承包人的具体项目订单和实施合同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招标人调整后的为准。
2.3 招标范围:在上述省市范围内获取用户侧储能项目,承担经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的用户侧储能工程建设及配套的项目的实施,包含项目的备案、勘察设计、储能系统全套设备采购供货、储能系统外的设备材料采购供货、设备运输、建安工程(含装置性材料)、保险、项目管理、系统接入、安装、调试、试验、验收、电网接入、并网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安全设施“三同时”(如有)、向住建等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审查(如有)、属地电网企业和属地行政及相关单位的审查验收备案(如有)、接入电网测试和评价(如有)、三峡水利虚拟电厂及发包人储能管理平台(云端EMS系统)接入、临时技术改造及相关服务等,保证储能系统具备投运所需的所有条件,并通过发包人、电网以及能源主管部门的验收等全部工作交钥匙工程。所有工作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获取:目标市场调研,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筛选、项目相关政策的研究、属地的准入标准及要求、当地电网接入政策的情况、消防备案的相关政策等;提供供建设单位项目投资决策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基本情况介绍、近一年的电费账单和用电负荷数据、配电系统拓扑结构图、厂区平面布置图等”;配合建设单位与用户签订合同及其相关商务条件的商定。
2、工程勘察设计:储能电站本体及送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全部勘察、物探、设计、评审及相关服务的全部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接入系统(含接入相应间隔)设计及相关方案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监控系统设计、安全防护及VI标识设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如有)、防孤岛检测及安全自动系统设计、竣工图设计、环评(如有)、预算编制、保护定值计算并通过审查、第三方审查代理、技术规范书、配合发包人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办理项目有关的申请批复手续、设计方案(含图纸)经政府及属地电网企业(供电部门)审查通过、全过程参与并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工作。3、储能系统设备供应:
承包人采购储能系统设备并运抵交货地点,履行完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储能系统设备供货:含电池及电池系统、EMS(含数据采集)、BMS、PCS、监控系统、温控系统、消防系统、隔离变压器(根据厂家设备技术需求配置)、预装式升压箱变(根据10kV并网项目需求配置)、储能实时控制器、储能汇流柜、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柜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照明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监测用户端功率的功率变送器或智能电表等)、系统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如有)、网关、交换机、表计(含第三方校验、检定)等。
(2)设备集成与连接:储能系统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同一供货人成套提供。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包括电池舱与 PCS 的连接电缆、PCS 与隔离变压器或升压变压器的连接电缆),对于合同中没有列项的一些系统零星配套物资,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其价格应包含在系统列项的合同价之中,发包方不再另外支付。
(3)设计与技术服务:包括在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更新升级、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设备维护、升级改造、缺陷消除、防腐、保养、环境污染处置(若有)、废弃物处理、保险、税费、技术资料、所有技术服务、接入三峡水利虚拟电厂及发包人储能管理平台(云端EMS系统)、接入用能单位监控平台(含相应输入输出设备)、网络安全、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培训工作以及售后服务等。
(4)承包人在质保期限内,每年对设备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检测(检测单位应具有消防系统检测、维护相关资质,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关部门认可的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并出具消防系统检测试验报告。
(5)采购范围内的储能系统设备及相应的设备设施需达到国家和属地相关管理机构的电池质量抽检合格标准,消防系统等需要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的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安全监控、通讯联络、消防自动告警、爆炸自救、工艺设备等需满足国家和属地各级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如无法满足时,必须进行免费更换或升级。
4、建筑安装工程(含储能系统设备以外的设备材料):
包括发包人投资建设的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施工建设(含项目管理与协调)及乙供设备/材料供货(含履约、品控)。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储能电站配电系统改造、项目乙供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及安装(包含计量柜(含属地电网企业的计量柜)、属地电网企业接入系统方案和设计审查等要求的相关设备、交流线缆、桥架等辅材)、储能项目监控设备安装并接入三峡水利虚拟电厂及发包人储能管理平台(云端EMS系统)、储能设备的安装(含设备吊装)、土建施工(含施工场地必要的通电、通水、通路及场地平整措施、安健环措施,含施工场地土地补偿、绿化及青苗赔偿、围栏、消防器材及工器具存放设施等工作)、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电力质监机构质量监督(如有)、培训等;系统接入电网系统检测、调试、并网检验及接入、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项目符合国标标准、行业标准、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属地电网企业、用能单位、消防验收部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国家和属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发包人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达到运行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验收投运。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相关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检测、研究试验及为投标人投保的工程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因项目引起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线路、间隔的改造以及委托具备消防验收资质第三方单位提供消防验收报告等;配合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相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
5、其他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除须完成办理施工电源水源、弃土外运、雨污给排水的市政连接等相关手续外,还须保证本项目施工采购范围的全部临建、建筑及安装工程、进场道路、站内道路、给排水系统、储能场区硬化、站内绿化等设施满足国标标准、行业标准、项目所在地、属地电网企业、用能单位、各行政机关的要求及合同约定并达到运行标准规定的要求;完成安全、环保、消防、防水、防沙、防尘、防鼠、防盗、挡土墙、排水沟、护坡、草皮、树木、补充绿植、移植、恢复等附属设施施工。
(2)承包人通过技术、管理等服务及时完成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检验、电网企业验收,完成接入电网测试报告和模型评价报告(如有),提供(CMA或CNAS)单位出具的电能质量预测评估报告(如有)和电能质量测试分析报告(如有),负责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工作,承包范围内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编并完成交付)。
(3)提供储能电站2年网络通讯服务及费用。
(4)负责项目的所有协调工作,办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手续、备案及验收工作,负责储能电站运行需要的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配置等。
(5)需满足三峡水利虚拟电厂及发包人储能管理平台(云端EMS系统)接入要求,根据要求提供虚拟电厂平台接入所需的网关和交换机。
(6)开展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条件和设施论证评价。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对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在竣工或试运行完成后对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投运一定时间后开展安全后评价,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2.4 项目实施:EPC总承包单位负责每单个项目的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图纸绘制、施工、所有设备材料选型及采购等;负责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验收;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的检测、研究试验及保险购买(包括施工场地租用、余物清理)的费用。
2.5 框架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框架服务有效期截止或招标人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总容量时本框架结束,框架服务有效期时间以入围供应商推送项目时间为准。
2.6 合同包划分及标的清单:本项目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中标人。项目实施施行订单分配,谁先向招标人提供储能项目合作订单,并通过招标人决策审批,谁先分配订单份额。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每个入围供应商应向招标人提供储能用户合作订单和项目实施方案,合作订单和项目实施方案需经招标人审定,以招标人(或其指定的项目建设单位)与储能用户签订了正式合同、或签订三方协议为准。
2、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若选用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的,招标人可委托其他入围供应商开展工作,若其他入围供应商因工期、质量等原因无法正常完成此委托事项的,招标人可另行采购并委托其他供应商完成。3、预计采购容量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注: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7 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违约处理: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用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处理。(2)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3)针对单个储能项目,如因市场因素导致该项目单位建设成本下降时,在项目决策前,投标人应承诺根据双方协商情况相应调整该项目合同单价。(4)潜在中标人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电力设施许可证: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4)专业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要求:储能系统EMS(虚拟电厂平台系统或储能项目管理系统)、PCS、BMS、电池设备中,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为自产设备并提供证明文件,自产设备必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第三方认证的试验报告。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1)业绩时间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2)业绩类型要求:①具有1个设计+1个施工业绩或者1个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1个EPC总承包业绩。承包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②必须具备以下储能设备相关供货业绩之一:不少于5MWh的单个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业绩;或累计不少于50MWh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业绩。(3)业绩类别要求:用户侧储能项目。(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承包人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在建项目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自行约定,且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提交招标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原标题:限价1.05元/Wh!重庆2025-2026年200MWh用户侧储能EPC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