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PC)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4-3-322)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1.招标条件本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PC)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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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根河光明热电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PC)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 09:08 来源:华能集团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3-32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

1. 招标条件

本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PC)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根河市中央路动力街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模:2*25MW供热机组。

2.3 项目概况:

根河热电公司现有 5、6、7 号130t/h煤粉锅炉,配备2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5号炉与6号机于1992年12月投产,6号炉与5号机于1993年11月投产,7号炉2013年10月投入运行。将对 5、6、7 号锅炉除尘器、脱硫、脱硝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使三台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意见》中规定的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5、6、7 号锅炉环保设备、设施拆改工程(含5、6、7号锅炉风烟系统的拆改)、土建工程(含新建7号炉脱硫保温房、设备改造基础等)、除尘器、SCR脱硝系统,湿法脱硫系统,CEMS、电控、保温等及其辅助系统、仪控、除尘设备漏风治理等设备及油漆保温(含保温棉)等系统的供货、安装。本项目采用PC形式,投标人对本项目从供货、安装、调试和移交等全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负有全部责任。

2.5 建设工期:

自合同签订起65个日历日(具体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十年来(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至少2项130t/h及以上锅炉超低排放基建或改造工程(EPC或PC)业绩(承包范围同时包括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及除尘系统、烟风系统,如合同中未能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24日9:00起至2025年4月30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

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

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5.3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标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电话:400-010-1086转840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根河市中央路动力街。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0470-5230034

电子邮件:14110489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04

电子邮件:jian_li@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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