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4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发布《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文件提出支持建设氢基绿色能源交易平台,优化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绿色能源交易方式,建立健全对应的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支持国内外企业参与绿色能源交易,扩大交易规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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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支持建设氢基绿色能源交易平台

2025-04-10 11:22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4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发布《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文件提出支持建设氢基绿色能源交易平台,优化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绿色能源交易方式,建立健全对应的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支持国内外企业参与绿色能源交易,扩大交易规模。

原文如下:

市商务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委金融办 市国资委 市数据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沪商市场〔2025〕8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数据局

2025年4月2日

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适应全球贸易新格局和经济发展新需要,加快推动本市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优势,进一步发挥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作用。打造大宗商品国际交易中心、国际定价中心、风险管理中心和供应链枢纽节点。整合要素市场、交易平台、港口设施等关键资源,联动国内主要大宗商品基地,构建境内境外、线上线下、期货现货、场内场外、在岸离岸互联互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层次大宗商品市场体系。到2027年,本市大宗商品贸易规模突破10万亿元,以“上海价格”为定价基准的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交易规模占全球交易量的比重进一步提升,绿色能源交易平台影响力持续提升。基本形成功能完备、服务优质、开放融合、保障有力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现代大宗贸易服务体系,实现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组织创新和竞争能力跃升。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集聚多元贸易商主体,提升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能力

1.培育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大宗商品贸易主体。推动大宗商品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合作,培育具有采购、分销、加工、储存、配送等供应链服务能力的大宗商品贸易龙头集团企业。推动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强化市场服务能力,创新数字化供应链服务,更好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市国资委、市商务委、相关区政府等依职责推进)

2.支持大宗商品企业海外投资布局。支持大宗商品企业聚焦新兴产业领域加快海外资源投资布局,健全物流服务体系。加强对大宗商品企业开展出海业务的指导,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指南。支持建设海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交易、数据、报关、报检等数字化服务,促进大宗商品贸易数字化、智能化、国际化发展。(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海关等依职责推进)

(二)加快品类拓展,培育大宗商品增长动能

3.做大有增长潜力品种规模。聚焦新兴产业对大宗商品的增长需求,扩大铜、铝等重点金属品类交易规模,鼓励国内外有上游资源的企业,扩大市场货源投放。鼓励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丰富业务品种,提高流通效率,集聚铜、铝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平台上开展交易。(市商务委等依职责推进)

4.支持传统品种开拓新兴市场。支持钢铁类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与平台上的企业打通国际国内市场,建设海外仓储物流设施网络体系,提高国际化市场经营能力。(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等依职责推进)

5.形成新兴金属品种集散地。加快健全锂、钴、镍等新兴金属期货品种序列,持续引导产业客户积极参与市场交易,促进新兴金属期现市场联动发展,吸引集聚现货贸易商。(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上海证监局、相关区政府等依职责推进)

6.创新能化类品种业务模式。扩大以人民币结算的油气采购交易规模。推出进口液化天然气窗口一站通、液化天然气罐容仓储、储气库库容、管网通、峰谷通、气液通等交易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委等依职责推进)

7.健全新能源品种服务链体系。支持临港建设大宗商品贸易集聚区,建设氢基绿色能源交易平台,优化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绿色能源交易方式。完善拓展相关品种贸易、物流、咨询等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对应的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支持国内外企业参与绿色能源交易,扩大交易规模。(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依职责推进)

(三)深化大宗商品期现联动,扩大“上海价格”影响力

8.支持大宗商品市场期现衔接。支持上海期交所推出标准仓单质押、现货报价专区等功能,丰富期货、对冲等衍生金融服务,开展仓单转让交易、仓单串换、仓单回购等业务,促进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紧密结合。(市委金融办、上海证监局、市商务委等依职责推进)

9.设立期现联动交割仓库。支持设立符合标准的上海期交所期货交割厂库,优化现货和期货交割仓库的全国布局,促进期货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上海证监局、市委金融办、市交通委等依职责推进)

10.支持发布大宗商品“上海价格”。支持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大宗商品价格信息采集,编制和发布大宗商品“上海价格”。推进现货交易中以“上海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与结算服务。支持在金融要素市场开展大宗商品“上海价格”指数交易。(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等依职责推进)

(四)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增强大宗商品流通效能

11.拓展大宗商品供应链数字化应用场景。支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加大区块链、大模型等技术应用,开展数字信用在企业与监管部门间的多方交叉验证,在用户需求挖掘、可信供应链体系建设、产业数据服务等领域提升效能。(市数据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依职责推进)

12.推动大宗商品企业上链用链。支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和贸易企业与区块链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对接,扩大区块链合作应用范围,依托链上交易存证、电子仓单、应收账款信息,提升交易数据真实性、结算安全性和监管及时性。(市数据局、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等依职责推进)

13.拓展仓单登记范围与业务功能。支持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运用区块链技术,扩大仓单登记品种和范围,逐步拓展至非标仓单登记,丰富仓单质押、交易等应用场景。鼓励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与贸易企业将大宗商品交易标的纳入仓单登记范围。(市数据局、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委等依职责推进)

(五)发挥金融中心优势,赋能大宗商品现货贸易

14.扩大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加大大宗商品企业和金融机构联动,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等实现商品贸易货款的跨境支付和结算,推广大宗商品人民币定价,提供投融资、套期保值等综合金融服务。(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上海证监局等依职责推进)

15.持续优化离岸贸易金融服务体系。在技术可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结算系统与贸易企业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为离岸贸易型企业提供线上国际贸易结算及融资业务支持,一站式为企业提供线上国际汇款、信用证及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推广本外币合一的银行结算账户体系,优化本外币银行结算账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电子贸易单据系统进行新型离岸贸易真实性核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等依职责推进)

16.建立健全大宗商品贸易流动资金担保融资模式。支持本市政策性担保中心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对符合要求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等依职责推进)

17.扩大供应链融资创新业务试点。支持本市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大宗商品质押融资创新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与平台合作,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结合链上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融资支持。(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市数据局、上海海关、市经济信息化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等依职责推进)

(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大宗商品市场生态

18.提升大宗商品资金清结算功能。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对接落地上海清算所“清算通”业务,完善上海清算所“清算通”平台跨行跨境现货清算结算功能。鼓励大宗商品贸易集团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提升资金跨境归集自由度、便利度。(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等依职责推进)

19.优化口岸监管服务功能。依托区块链城市数字基础设施,支持航贸数字化转型,推动与国际主流数字贸易平台和标准对接,打造一站式口岸数字化监管服务体系。加强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联合激励,在出口退税、外汇管理、信贷融资等领域给予便利与支持。(市商务委、市数据局、上海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等依职责推进)

20.加强理论研究和新型人才培养引进。成立大宗商品专家智库,加强与海外研究机构间的国际交流,开展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前瞻性研究。发挥市、区相关人才计划作用,吸引国内外大宗商品领域优秀人才集聚,为引进人才在沪工作和申请相关证件提供便利,支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纳入行业领军人才库。实施校企合作计划,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应用人才“订单式”培养。(市人才局、市教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政府等依职责推进)

(七)健全监管规则制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1.建立完善风险预警与数据共享体系。搭建大宗商品市场监测系统,做好风险识别、预警与应对。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内,实现跨行业部门数据共享,探索数据跨境有序流动。(市商务委、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等依职责推进)

22.探索开展仓单立法。对标联合国《仓单示范法》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就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开展仓单立法进行前期调研,提升登记仓单在交易流转过程中的法律效力。(浦东新区政府、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市司法局等依职责推进)

23.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政府、协会、企业与社会多元共治的新监管格局。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加强各类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纠纷处理和信用评价。(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市数据局等依职责推进)

24.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与主体企业聚焦行业发展需求,加快大宗商品交易、物流、金融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鼓励本市经营主体主动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等依职责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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