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桩基础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49/17-SG-027)一、招标条件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桩基础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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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机组项目桩基础施工招标

2025-03-18 15:54 来源:华电集团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桩基础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9/17-SG-027)

一、招标条件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桩基础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2.2 项目规模:建设1×660MW高效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025年4月21日-2026年10月30日,其中机炉主厂房桩基(含挖土方):工期55天(2025年4月21日-2025年6月15日);烟囱水塔桩基(含挖土方):工期45天(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30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确认的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桩基-桩基础施工(CHDTDZ049/17-SG-02701):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桩基施工,设计桩型为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和PHC预制管桩两种桩型,施工内容包括桩机施工区域混凝土路面拆除,地下障碍物清理,拆除建筑垃圾外运,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另包括基坑土方开挖外运施工(基坑开挖深度预留灌注桩混凝土破桩头超灌高度)。

桩基施工采用包工包料承包式施工,施工范围内所有建筑材料和管桩采购供货及施工所需的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钻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材料采购、桩机准备、进退场、转移、测量、钻孔、清孔、钢筋笼制作、运输、安装、灌注混凝土(包含桩头超灌混凝土)、混凝土留置试块等;(2)PHC预制管桩:预制管桩及材料采购、材料存放、测量放线、打桩机就位、吊桩定位、垂直检查、沉桩贯入、吊入上桩、焊接接桩、接头防腐、沉桩贯入、测定记录、封堵填芯、桩机设备进退场、转移等;(3)技术资料记录、整理等;(4)桩帽制作、配合基检测进行头磨平;(5)采购和埋设声波检测管;(6)桩基检测所需的机械和人力配合工作;(7)验收、竣工移交、达标投产、精品工程和工程创优的配合工作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如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图纸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桩基-桩基础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桩基施工已完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业绩证明提供: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完工证明提供如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如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验收的原件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18 09:00到2025-03-25 23:59。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08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04-08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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