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越府〔2025〕9号)。
其中指出,提升电力系统韧性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区电力负荷为124.9万千瓦;到2035年,全区电力负荷为146.1万千瓦。构建安全可靠的电网。落实市220千伏输电主干网架,加快全区主干高压电力通道建设,高压线路全部埋地;进一步完善全区110千伏变电站布局,落实变电站选址。
同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支持开发利用太阳能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探索能源新型利用方式,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原文如下: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越府〔2025〕9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反映。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此文有删减)
广州市越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现状基础和风险挑战
第三章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
第四章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第一节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二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三节 城市四线划定和管控
第四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第五章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一节 生态空间格局
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六章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一节 推动六大核心产业发展
第二节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第七章提升生活空间品质
第一节 优化居住用地布局
第二节 构建公共空间与游憩体系
第三节 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八章彰显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
第一节 加强全要素保护与利用
第二节 聚焦特色文化保护与传承
第三节 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第九章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
第一节 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系统
第二节 健全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第三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十章促进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第一节 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更新
第二节 多措并举实现精细化更新
第三节 协同推进更新改造与历史文化保护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第一节 规划实施传导
第二节 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节 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第四节 近期实施行动
前言
越秀区是广州建城2200多年来未曾变迁的城市中心,是广州城不断拓展的原点。这里不仅是千年商都核心区和老城区的核心组成部分,还是广州的行政、科技、教育、文化中心,政务、金融、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高度集聚。越秀区辖区面积较小,但经济密度居全省第一,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共生共荣、齐头并进、活力迸发。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越秀区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发空间受限等挑战,以更高站位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格局,为增强中心城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服务能力提供空间保障。
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激活、优化、疏解”持续迈出高质量发展的步伐。牢牢把握亘古亘今的千年城脉、底蕴深厚的千年文脉、繁荣兴盛的千年商脉,积极探索存量时代高密度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越秀实践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积极扛起越秀担当、展现越秀作为。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空间保障,对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区国土空间资源,为增强中心城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服务能力提供空间保障,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制定本规划。
第2条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为牵引,深入落实省、市的工作部署,坚持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推动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作用。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5.《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7.《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8.《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9.《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0.《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1.《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2.《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3.《广州面向2049的城市发展战略》
14.《广州市越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5.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4条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绿美广州、绿美越秀生态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以人为本,民生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基础设施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力争使人民生活质量实现较大提升。
传承历史,活化利用。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处理好城市规划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坚持系统保护、完整保护、全面保护,传承文化根脉,以用促保。
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强大动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建设和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进一步增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
第5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越秀区的行政辖区,全区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内。
第6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7条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越秀区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政策和总纲。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详细规划要遵循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本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本规划自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越秀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因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现状基础和风险挑战
第8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
越秀区位于广州市中部,南临珠江,北靠白云山,东部、西部、北部、南部分别与天河、荔湾、白云、海珠四区接壤。2020年常住人口103.9万人,城镇化率达100%,地区生产总值为3370.05亿元,占广州市的13.5%。
生态本底条件优越。地处白云山、瘦狗岭丘陵区与珠江三角洲过渡地带,河涌纵横交错,与外江相通,拥有流花湖、东山湖、麓湖等水域,公园绿地500米覆盖率达93.8%,但人均公园绿地指标不足,连通度有待提升。
产业空间集聚不断增强。作为千年商都核心,已形成东风路、环市路、中山路三大总部经济带,金融产业和楼宇经济具备规模优势,位居中国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标杆城区前列。但楼宇经济业态偏传统,以批发和零售业为主,有待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和集聚度。
优质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集中。公办中小学密度高居全市第一,全国示范性、省、市重点中学数量众多,吸引大量适龄儿童就读,学位供给面临较大压力。全区拥有大量三甲医院和全国百强医院,引领作用明显,但医疗设施的用地与建筑规模普遍较小,且受限于空间不足,设施扩建、新建难度大。
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密集。承载广州2200多年建城历史,拥有丰富且密集的历史文化资源,但活化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传统文化空间的带动作用较弱,仍有较多高潜力的历史片区待保护活化。
第9条风险与挑战
城市防灾系统风险。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台风暴潮、暴雨内涝等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降雨频率高、强度大、时间集中。整体地形呈北高南低,建成区地势平坦,要承泄北部山溪性河流的洪水,又常遇外江高潮顶托,潮位较高时内河涌自排能力不足,内涝成因复杂多变,对城市防洪防涝设施的风险应对能力带来挑战。
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3.11万人。老年人口的增加对社会保障体系带来压力,对医疗服务和养老设施的需求急剧上升。
开发空间受限的挑战。面临设施老旧、交通拥堵等一系列城市问题,尤其是历史城区内部分居住空间品质不佳,改造需求迫切。全区开发空间余量不足,并受历史文化保护等要求的影响,相应区域的更新改造难度较大。
第三章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
第10条发展定位和核心功能
充分发挥广府文化发源地、千年商都核心、公共服务中心优势,建设成为彰显广府文化魅力、体现广州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窗口城区,打造国际大都市核心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要承载区、老城市新活力引领区。核心功能是公共服务高地、现代服务业示范地、国际科技创新地。
国际大都市核心区:更好发挥各级公共服务机构、高端医疗、优质教育集聚优势,提升国际大都市核心区发展能级。依托环市东商务区等载体平台,集聚发展楼宇经济,大力引进国际化、领军型、创新型企业总部,打造高能级湾区总部经济基地,发展更多功能性机构和金融业态,提升对粤港澳大湾区高端资源的配置力。以广州站打造“大湾区中心站”、交通商贸会展枢纽为牵引,构建全域商旅文体高度融合的国际消费中心新平台,提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知名度。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要承载区:进一步强化岭南文化、海丝文化、红色文化、创新文化资源的全要素保护、传承和利用,打造文化核心地。以广州传统中轴线申遗为抓手,促进各类历史建筑的分级保护与活化,围绕北京路、海珠广场、珠江沿岸等打造文化地标和经典游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价值效益,讲好越秀故事,进一步提升提高广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老城市新活力引领区:立足广州千年城脉、文脉、商脉底蕴,提升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治理水平,激活中心城区存量资源价值,优化中心城区核心功能,以创新驱动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塑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品牌,吸引人才、资本、技术等高端要素回流,推动老街区焕发新魅力、老建筑承载新产业、老行业开拓新模式、由堵点蜕变为亮点、以难点催生治理,打造存量时代老城区焕发新活力的典范,助力广州实现 “四个出新出彩”。
公共服务高地:保障各级行政服务安全、高效、有序运行。充分发挥优质公共医疗资源集聚优势,打造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辐射东南亚的国际一流健康医疗中心。依托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进一步擦亮“学在越秀”金字招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打造全龄友好城区,加快创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区。
现代服务业示范地:以创建北京路文商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抓手,提升具有传统特色的文化商业街区品质,建成岭南特色鲜明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强化金融、专业服务赋能实体经济,发挥金融机构省级总部集聚优势,探索创建广东省数字普惠金融试验区等平台。推动各类传统商贸业向专业化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转型。以场景应用为引领,发展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业态。
国际科技创新地:充分发挥中科院广州分院、广东省科学院等“大院大所”集聚优势,聚焦5G应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加快建设越秀硅巷、黄花岗科技园等科技创新重点平台,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进一步集聚高能级科研平台,推动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华南应用微生物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打响“越揽众星”人才服务品牌,促进人才链、资金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第11条规划目标与空间愿景
紧紧围绕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历史传承、世界眼光和国家职责三个维度出发,推动实现“全球城市的活力中心”的目标愿景。
到2025年,打造深度市场化改革新高地、世界一流湾区核心门户、独具魅力的湾区文化中心、湾区创新枢纽,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取得重大成效,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引领区发展成效显著。
到2035年,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城市功能更加完善,文化综合实力更加突出,美丽越秀更有魅力。全面提升作为公共服务高地、现代服务业示范地、国际科技创新地的功能,初步建成全球城市的活力中心,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要承载区、老城市新活力引领区、国际大都市核心区。
到2050年,持续深入建设全球城市的活力中心,全面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全面实现高水平中国式现代化,成为全球知名的文化中心、创新中心与服务中心。
第12条人口规模
实施“稳定发展,优化疏解”的人口策略。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约束、人口变化趋势、存量用地状况和城市发展因素,预计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为103万人左右。考虑半年以下暂住人口、跨全域通勤人口、短期商务旅游人口等在内的城市实际管理服务需求,预计管理服务人口130—170万人。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有序疏解历史城区人口,引导区内各街道各片区人口密度保持在合理区间。结合更新改造,吸引就业人口向重点产业平台集聚。
第13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以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为引领,实施激活存量空间、优化服务供给、疏解非核心功能三大战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国土空间品质提升,完善服务供给,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优化空间格局,引导高能级产业集聚,实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
第14条规划指标
围绕全区国土空间总体目标和策略,落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要求,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
第四章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第一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15条构建“一横三纵三片”的空间结构
“一横”,为东西向的沿江路—现代金融集聚带。依托珠江高质量发展带,结合沿江金融产业平台,打造沿江路—现代金融集聚带。
“三纵”,为三条南北向的发展带,其中西侧依托广州传统中轴线,结合北京路商业街区和海珠广场金融产业优势,打造北京路—海珠广场发展带;中部结合环市东商务区和中山三路商圈打造环市东—中山三路发展带;东侧依托黄花岗科技创新园区、农林下路商圈、东山口商圈和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农林下—东山口发展带。
“三片”,为三片各具特色和重点的功能区,包括广州火车站—流花—矿泉广州中央高铁枢纽区、环市东中央商务发展区、五羊新城广州数字传媒集聚区,各个片区联动发展,发挥各区特色优势,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
第二节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16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目标为0平方千米。
第17条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平方千米。
第18条城镇开发边界
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2.21平方千米。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空间资源配置,构建紧凑集约的空间结构。对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节城市四线划定和管控
第19条绿线划定与管控
划定城市绿线4.78平方千米,包括23个承担休闲游憩功能的公园和绿地。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绿线的具体边界在下层次规划中逐级细化落位,保持绿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细化落位后的绿线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绿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20条蓝线划定与管控
划定城市蓝线2.61平方千米,包括珠江前航道、主要河道及3个湖泊。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蓝线的具体边界在下层次规划中逐级细化落位,保持蓝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细化落位后的蓝线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蓝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21条紫线划定与管控
将全区9片历史文化街区3.51平方千米保护范围、260处历史建筑0.31平方千米保护范围纳入城市紫线。紫线的具体边界在下层次规划中落位。
落位后的紫线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22条黄线划定与管控
划定交通、电力、防灾减灾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黄线4处共0.23平方千米,包括广州火车站,以及3处现状、在建、界址已稳定且具有独立用地的市政基础设施。黄线应结合交通、市政等专项规划,在下层次规划中逐级细化落位,确保控制预留的空间不被侵占。
细化落位后的黄线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黄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节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第23条建立国土空间用途分级管控体系
根据主体功能区战略定位,统筹布局生态、城镇功能空间。规划分区内布局符合功能要求的配套用地与兼容用地,实现国土空间的全域全过程差异化管理,具体地块用途和布局在下层级规划中确定。
第24条划分两类国土空间一级分区
划定生态控制区1.59平方千米,位于珠江前航道及麓湖水域,限制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按照对应的生态环境、园林、水务等要求进行管理。
划定城镇发展区32.03平方千米,为除珠江前航道及麓湖水域以外的建成区,为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
第25条明确城镇发展区主导用途方向
按照主导功能明确、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的原则,在城镇发展区基础上划分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特别用途区6类二级规划分区。
第五章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一节生态空间格局
第26条构建“一核一廊多点”的生态空间结构
一核:白云山—麓湖生态绿核。以白云山风景名胜区、麓湖公园和雕塑公园为基础,建设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的生态源地,共同保护白云山生物多样性,打造延续云山珠水的城央绿核。
一廊:珠江前航道生态廊道。落实广州市区域生态廊道管控要求,与广州市生态片区、广州市碧道工程、珠三角地区水鸟生态廊道建设相衔接,加强水鸟栖息生境与迁移廊道的修复与建设,构建绿色生态水网和都市亲水空间。生态廊道具体管控边界和建设管控要求在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中确定。
多点:以越秀公园、流花湖公园、烈士陵园、东山湖公园等生态公园、综合公园为主的生态活力节点。
推进生态空间内生态修复和绿化建设项目,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生态产品价值。
第27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统筹协调各类生态系统与城市系统的开发利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到2035年,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生态系统整体联通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空间质量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健康发展。
加强对生态用地的保护,保护生态廊道、公园等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限制建设开发,摸查现状物种情况,定期监测,对珍稀物种实行就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以迁地保护于广州动物园为主,通过建立健全监测网络体系,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境。
第二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28条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落实市级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1个自然保护地,为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划定面积为2.11平方千米。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加强与白云区共建,确保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内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对于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在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第29条凸显山体资源的生态价值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结合山体资源,重点建设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以及越秀公园,以自然保育和游憩利用为主,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托山体资源完善城市公园建设,通过优化山体公园游览路线、修整观光步道,完善城市公园建设,提升城市山体生态景观,凸显山体资源的生态价值。
第30条完善水环境治理体系
加快完善公共管网,推进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合流渠箱清污分流等治水工程,基本实现全区雨污分流。
第31条支持碳达峰碳中和
促进碳排减量,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优化居住、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空间布局,提高人居环境品质。发展绿色智慧交通,构建低碳、高效公共交通体系,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
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健全减污降碳协同机制。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提高辖区碳汇能力。抓好能源结构调整,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发展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
第32条土壤生态修复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计划。细化土壤污染空间布局管控环境管理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控措施,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
第33条大气污染防治
持续深化常规污染物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强化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控机动车污染,大力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使用和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第六章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一节推动六大核心产业发展
第34条巩固提升三大主导产业
现代金融。发挥广州民间金融街、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海珠广场文化金融商务区优势,通过金融产业赋能实体经济。以金融科技、创新型金融机构为抓手,培育发展金融新业态,引入金融科技重大基础设施。建立具有全国示范性的民间金融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生物医药与健康。围绕东山口片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区,推动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链向研发端和技术转化端延伸,构建以生物医药为主导、以高端医疗服务和中医药为特色的新型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体系。立足高水平医疗机构资源,发挥高校科研优势,建设高水平临床试验中心,引进生物医药龙头企业临床研发总部。
现代商贸。充分发挥广州中央高铁枢纽区、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环市东商圈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构建涵盖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内容电商、社交电商的电商生态发展体系。培育体验中心、定制中心、品牌之家等商贸新业态,重点引入全球顶级零售商和品牌旗舰店,打造国内外知名品牌集聚地和潮流时尚传播地。将北京路、环市东和中山三路三大商圈建设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岭南特色商圈,挖掘文化特色底蕴,加强文商旅融合发展。
第35条做优做强三大特色产业
数字产业。以黄花岗科技园人工智能产业园、花果山超高清视频产业特色小镇、创意大道为核心,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超高清视频等产业。推动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文化创意。依托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东山印象建设,大力发展科技型、智慧型、数字化的文创产业新业态。立足文创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文创产业基地,打造具有越秀特色的文创产业品牌。
专业服务。依托沿江路、东风路和环市路,打造“大湾区专业服务业集聚高地”。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加快引进会计、法律、咨询、保险等高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依托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大力发展商标、专利、版权“三位一体”的知识经济。
第二节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第36条打造国际大都市文商旅融合发展轴
凸显“广州传统中轴线”特色,实施“亮文化、提品质、注产业”工程,推动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引入文化创意企业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打造非遗主题的文创产品体系。结合历史文化路径和重要节点,引入文化体验消费新业态,打造国际大都市文商旅融合发展轴。
第37条提升三大产业发展带
提升“东风路总部经济产业带”。大力吸引世界500强企业落户区域性总部,推动本土金融企业能级提升,培育本土科创企业向行业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转化,形成一批知名总部经济品牌,打造大湾区最具活力的总部经济生态圈。
提升“环市路数字经济创新带”。加快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建设,加速超高清视频产业集聚,引导人工智能、高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网联汽车系统研发、自动驾驶技术开发等优质企业布局,促进数字经济多元化发展。
提升“沿江路现代金融集聚带”。推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商贸金融等金融业态发展,发挥广州民间金融街、海珠广场文化金融商务区引领作用,打造都会现代金融服务枢纽。
第38条强化六大组团多点发展
推动东山口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区、广州中央高铁枢纽区、北京路文商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海珠广场文化金融商务区和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区、黄花岗科技园、花果山国家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示范区等产业组团建设,协调发展、提质扩面,提升产业集聚辐射力。
专栏6-1 六大产业组团发展策略
1.东山口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区:以东山口为核心,加强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国际合作,引进国际顶尖的健康医疗先进技术和尖端设备,提高创新区的健康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联合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企业、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打造国际健康医疗中心、生物医药技术策源地、全球新药临床试验集聚地、生物医药与健康投资优选地、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人才汇聚地。
2.广州中央高铁枢纽区:以广州火车站和流花商务区为核心,激活流花展馆、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流花宾馆等会议会展设施,建成集交通、设计、展示和信息传播于一体的交通枢纽、商务中心、展示中心、交易中心。结合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区域产业价值链向“时尚会展”“高端商务”“总部经济”等高附加值环节跃升。
3.北京路文商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以北京路文化核心区起步区为范围,以北京路商业步行街为核心,以“文化+”为主线,以创新为驱动,促进文化与商贸、旅游、科技、金融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以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为支撑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平台,加强片区品牌形象塑造与传播,吸引年轻人才回流,缓解老龄化程度,产业引领提升片区活力。
4.海珠广场文化金融商务区和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区:以高端金融服务为产业发展核心,依托广州民间金融街和海珠广场片区,推动海珠广场周边办公场地升级改造,支持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重点发展文化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以及养老金融、消费金融等业态,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示范标杆。
5.黄花岗科技园:以黄花岗科技园区为载体,发挥区域内高端科研资源优势,着力引入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地理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园等一批价值创新园区,将黄花岗科技园打造成为人工智能与科技服务区域示范区。
6.花果山国家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示范区:依托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载体空间、传媒基因,围绕5G+4K/8K两大核心技术,打造重点产业平台,集聚超高清影视、动漫、电竞等领域优质企业,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打造以超高清产业数字内容制作为核心的千亿级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示范区。
第七章提升生活空间品质
第一节优化居住用地布局
第39条优化居住用地供给
围绕人口疏解和人口结构优化的目标,不断优化完善居住用地供应与布局,大力推进城市更新盘活存量资源,分类分策推动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释放低效居住用地潜力,提高政策性住房的供应占比。
第40条完善住房供应机制
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制度,健全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为居民提供符合其需求的住房。
改善老城区住房条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补足设施配套短板,构建适老型居住社区,促进老旧小区房源的有效供给。
健全租赁住房供给。结合公房改造,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重点区域周边鼓励自持租赁住房建设。积极推进“非住改租”相关工作。推进以人才保障住房和人才租赁补贴并举的人才住房支持政策体系,加强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保障。
第二节构建公共空间与游憩体系
第41条建设网络化公共空间体系
统筹水系河涌、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公共空间要素,重点打造古城文化核心、环市东路活力核心、麓湖公园生态核心、广州火车站活力核心、二沙岛生态核心五大公共空间核心区。重点打造珠江景观带、传统中轴线地区等主要公共空间廊道,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串联互通。鼓励增加滨江城市公共绿地的宽度,已建或已批地区的滨江绿地可暂按现状控制,远期按规划改造加宽,结合实际情况,可考虑配套文化、体育、休憩类等公共性服务设施。预留更多的通江廊道,通过场地、步行空间及建筑界面等设计,营造活力廊道空间。
第42条完善公园绿地体系
推进全域公园化建设目标,优化布局各类公园绿地,全方位挖掘存量绿地资源,探索城市立体绿化,提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到2035年,4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
积极参与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建设。完成白云山—麓湖—越秀山连通工程节点提升工程(云道二期),提升公园绿地连通度。
推动环白云山高质量发展带建设。鼓励塑造更开放的白云山公共界面,环山周边宜以公园绿地为主,在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外侧宜设置绿化保护隔离带,鼓励预留公共开放的白云山通山路径。
擦亮城市公园品牌。积极探索“公园+零碳”“公园+科普”“公园+文化”等多元特色主题,丰富公园的游憩、娱乐、康体等功能。
完善口袋公园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充分利用公共建筑退线空间、滨水空间、街旁绿地、高架桥底等空间,规划建设口袋公园,通过精细化设计,提升低效绿地品质。
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充分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墙面、桥架、屋顶、露台等空间设置树木、花卉、草坪或攀爬植物,创造多样化的立体绿化空间。
第43条贯通城市绿道网络
构建“骨干—社区”两级绿道体系。骨干绿道为居民提供高品质的绿植景观和高频次的游憩休闲活动空间,社区绿道结合社区生活圈布置,串联城市公园绿地、河涌水系等景观节点。
第三节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44条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强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到2035年,实现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100%。
提高基础教育品质。重点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挖掘幼儿园、小学、中学周边的低效用地,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教育设施就地扩容提质。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各街道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到2035年,至少建有1所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完善医疗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全区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争取大湾区医疗卫生政策互通试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医学中心。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全区的中医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满足社区卫生中心业务用房需求。到203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22张。
推动建设文化体育设施。鼓励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立体开发,并对存量公共建筑进行活化利用。到2035年,人均体育用地面积达到0.4平方米。
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结合人口老龄化趋势,打造老年友好型和互助型社区,强化医康养设施衔接,整合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到2035年,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社区日间照料覆盖率达到100%。每个街道建设至少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社区设置至少1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颐康服务站)和长者饭堂,对于面积较小且相邻的社区,可以考虑合并设立长者饭堂。
补充完善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城市更新项目补足派出所设施,合理配置交警用房。保障社工站(点)场地及设施设备,确保社工站(点)100%覆盖。
第45条完善高质量15分钟生活圈
围绕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五大目标配置生活圈设施,并通过盘活现状设施周边低效用地和公房资源、兼容综合性设施以补全设施缺漏。划定35个生活圈,包括居住生活圈、商务生活圈和绿色生活圈。
居住生活圈具备教育、医疗资源,关注人口老龄化,主要服务居民,适当兼顾外来人口,提供类型丰富、便捷可达的社区服务,重点建设多功能运动场地、文化活动站以及实施住区综合改造。
商务生活圈主要服务就业人群,重点推进低效商务楼宇更新改造,精准供给企业需求的差异化空间,重点提升共享、创新办公空间品质,引导片区职住平衡;保障租赁住房供应,引入就业服务机构,鼓励打造室内外共享开放空间;推动智慧系统应用,提升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
绿色生活圈兼顾自然游憩,营造绿色开放、活力宜人的公共空间,重点建设健康步道、沿河步道、社区文化活动展示空间等。
第八章彰显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
第一节加强全要素保护与利用
第46条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传承岭南文化、展现海丝文化、弘扬红色文化、突出创新文化,赓续历史文脉,全方位凸显岭南地区的政治军事中心、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策源地、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见证地的历史文化价值,展现千年延续文化层叠的古城格局、岭南风情中西交融的建筑风格、开放包容活态传承的民俗非遗。
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山水格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城垣城廓、传统街巷(含骑楼街);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改革开放优秀建筑;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历史名园、南粤古驿道、特色文化遗产路径,工业遗产、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水务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
构建“一环两轴多点”的历史文化保护结构。“一环”为广州明清古城轮廓形成的城垣遗址保护环;“两轴”为古代传统中轴线、近代传统中轴线;“多点”包括重要历史文化节点(西门口、南越王宫署遗址、大东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天字码头等)、历史地标(镇海楼、中山纪念堂、中山纪念碑、六榕寺塔、大佛寺大雄宝殿、怀圣寺光塔、五仙观及岭南第一楼、广州圣心大教堂、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等)、景观节点(越秀公园、人民公园、广州起义烈士陵园、海珠广场、东山湖公园、流花湖公园等)。
第47条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的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根据《国土空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指南》,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对于纳入保护名录但暂不具备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基础的,经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后,及时落实动态补划。历史文化保护线内的建设行为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规划的要求,充分保护并延续传统风貌。
第48条实现历史城区保护与复兴
整体保护9.23平方千米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包括东濠涌—小北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人民北路—流花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珠江—江湾大桥等具体边界围合的区域。重点保护越秀山、珠江、东濠涌等山水要素,融入“青山半入城、六脉皆通海”的空间格局。复兴传统中轴线,保护重要视线通廊。落实历史城区建筑高度管控要求,强化历史城区空间秩序管控。
展现古城空间意象。保护不同时期的城垣城廓遗存和走向。保护越秀山广州明城墙,加强越秀公园内城墙文化展示。提升环明清古城慢行环境,通过设置构筑物、景观雕塑等方式展示遗存,还原城门意象。鼓励通过数字化场景复原、虚拟漫游、混合现实导览等多种形式呈现广州古城演变历史。
保护展示历史水系。挖掘历史水系的人文和生态景观价值,加强水体两岸绿化和文化景观小品建设,沿线建设社区绿地,增加生态休憩空间,鼓励利用地面标识、设置景观水等方式展示历史水系,重塑历史氛围。
推动广州传统中轴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挖掘相关史迹点,加强对各史迹的保护和利用,整治改善环境景观,保持史迹的历史氛围和环境风貌,推进传统中轴线复兴,建设广府文化客厅,支撑广州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强市建设。
活化提升历史地标。推进长堤、海珠广场、北京路、广州圣心大教堂、五仙观及岭南第一楼、南粤先贤馆、光孝寺、大佛寺、六榕寺塔、怀圣寺光塔、中山纪念堂等历史地标及周边环境的品质提升,激活文化空间。
加强东山片区整体保护。协调大小东门内外历史环境的格局特征,保护延续中西合璧、时代特色突出的建筑风貌。
第49条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活化
保护9片历史文化街区和4片历史风貌区,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建设管控要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历史风貌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分类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内各类保护性建筑、传统街巷、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第50条保护利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保护1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74处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6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加强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整体保护,不改变文物现状,坚持原址保护,加强文物保护修缮和日常保养。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规划的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报批。加大文物向公众的开放力度,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发掘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多重价值,保障文物保护、利用、考古等合理空间需求。对需依法保护的历史文化遗存,开发建设前应开展建设影响评估。对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
保护8片地下文物埋藏区。落实建设前考古要求,在地下文物埋藏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在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外进行大型工程建设前,应当按规定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保护260处历史建筑和37处传统风貌建筑。严禁擅自拆除和破坏,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加快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保护。推动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活化利用,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加建、改建、扩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提供城市新经济新产业发展的重要优质空间载体,营造城市活力场所。
第51条加强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积极保护传统街巷。保持23条传统街巷风貌,精细化整治背街小巷,保护特色风貌,保护有传统特色的路面铺装。分类制定保护指引和功能业态指引,包括特色骑楼街、广府商业街、林荫文化街、传统生活街、近代风貌街5类。结合历史文化遗产、广场等活动空间,形成高品质夜间文化消费地标和夜间消费打卡地,营造新场景激活城市活力。
活化利用工业遗产。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价值研究和保护利用,鼓励开展工业遗产活化利用。
第52条保护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
展示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文化设施,以及非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等工作,推进非遗的研究、保护、展示与宣传,加强非遗产业化发展工作。以展示、交流、创新为目标,将广东省广府文化(越秀)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为具有广府文化特色的广州非遗街区。重点在北京路等历史文化街区策划开展民俗文化活动,搭建文化展示和交流平台。
第53条加强特色文化遗产路径的保护与活化
提升珠江文化带。保护珠江文化带的越秀区段,加强长堤大马路南北两侧景观界面的互动和交通联系,加强起义路、北京路等步行空间的衔接。合理规划岸线设施,保护历史码头,加强珠江两岸公共场所和夜景塑造,打造具有历史魅力的标志性开放空间。
打造“最广州”历史文化步径。以文旅商融合发展推动特色文化遗产路径的保护与活化,串联一批集中反映广州历史底蕴与文化特色、展现广州传统风貌的建筑、街道、街区,推进红色基因、古都年轮、城央水脉、丝路遗风、街市揽胜、文宗之旅等主题历史文化步径的营造,拓展文化休闲、旅游游览、购物消费等功能。
第二节聚焦特色文化保护与传承
第54条展现海丝文化
加强南越文王墓、怀圣寺光塔、光孝寺等海丝史迹点保护,配合开展海上丝绸之路遗产考古、研究工作。打造串联光孝寺、六榕寺、大佛寺、怀圣寺、五仙观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主题线路,引入文化旅游、展览、商业等功能,作为海丝文化融入城市生活的展示区。
第55条弘扬红色文化
传承弘扬、活化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和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建设国家级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整合近现代民主革命历史文化资源,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农讲所、烈士陵园、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等革命遗址为核心,打造东山新河浦“红色+”文化体验街区等革命史迹主题区域。
第56条传承岭南文化
以传统中轴线为核心,建设广州岭南文化中心。运用空间设计手段,标识展示不同时期的城垣城门遗址,塑造可识别、可感知的古城轮廓与空间意象。重塑岭南文化空间,推进城市文化地标和周边环境的品质提升。打造广府文化品牌活动,强化迎春花市、广府庙会等文化品牌,加强设计、运营和宣传推广。
第57条推进创新文化
传承改革开放精神,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推动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联动发展,打造高质量创新产业载体。活化改革开放优秀建筑,将创新文化打造为越秀特色的新名片。以业态升级带动老城区创新发展,引导发展创意产业,将文化创意融入社区生活场景。
第三节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第58条加强重点区域特色风貌管控
加强历史城区文化风貌区、新河浦及二沙岛滨水风貌区、广州火车站交通门户风貌区三类重点区域的特色风貌管控,具体管控依据相关规划要求落实。
历史城区文化风貌区:保护城市整体格局和肌理,严格控制街道界面的尺度、风格和连续性。新建建筑应满足文物建筑周边建筑高度要求,满足历史文化保护要素以及城市视廊、街景、对景等对建筑高度的要求。注重全景式的历史文化展示,形成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城市风貌。
新河浦及二沙岛滨水风貌区:形成“前低后高”的滨水建筑形态,临江一线建筑(指未审批地块主导功能建筑)宜做好高度控制,塑造有韵律感的天际线。沿珠江形成从传统到现代多元交融的都市风貌景观长廊,形成独具广州特色的滨水城市特色风貌。
广州火车站交通门户风貌区:加强打造枢纽门户形象,整治周边街区空间品质,打造现代的枢纽风貌。
支持根据地块区位、周边建筑和环境现状等实际情况,通过城市设计和美学引导实现城市空间平稳过渡与衔接,在下层次规划中对地块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控。
第59条推进疏密有致的城镇建设强度管控
结合公共中心体系、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条件、土地资源供求关系、配套设施承载力等,按照生态宜居优先、节约集约发展、疏密有致引导、高效有序布局的原则,划定五级强度开发分区,具体地块的开发强度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为准。
高强度开发地区分布在广州火车站周边片区。中高强度开发地区为大部分已建成区域。中强度开发地区分布在中高强度和中低强度开发地区的过渡区域,包括瑶台片区、新河浦片区、黄花岗片区等片区。中低强度开发地区主要分布在城市一般建设地区,包括环白云山区域、二沙岛片区。低强度开发地区为不开发或仅有少量低密度开发的城市生态保育区,包括白云山南部、麓湖公园、流花湖公园、越秀公园、东山湖公园等重要生态地区周边。
涉及历史城区、历史风貌区等特殊控制区,应按照相应控制标准进行控制。涉及特色风貌、生态敏感、地质安全等的特定地块,应当适当降低开发强度,并开展专题研究进行强度控制。
第九章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
第一节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系统
第60条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优化用水结构。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再生水的多元利用,鼓励雨水利用,提倡水资源梯级利用和安全利用,提高利用效率,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到2035年,用水总量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提高供水系统应急调度及安全保障能力。完善供水管网,建成服务均等、多网联动的供水系统。强化与周边管网的互联互通、互为备用与应急调度能力,提高供水系统应急调度及安全保障能力。
第61条加强能源安全保障
提升电力系统韧性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区电力负荷为124.9万千瓦;到2035年,全区电力负荷为146.1万千瓦。构建安全可靠的电网。落实市220千伏输电主干网架,加快全区主干高压电力通道建设,高压线路全部埋地;进一步完善全区110千伏变电站布局,落实变电站选址。
加强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强对现状燃气设施的保护,加强中压主干管网与周边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同步完善区内中压燃气管网,更新改造老化燃气管道。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支持开发利用太阳能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探索能源新型利用方式,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第62条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修复现状管网病害,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创建高质量排水达标单元。
第63条提升通信基础设施
推动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强化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共建共享,推动互联网骨干网、城域网扩容升级,全面满足社会对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的需求。
第64条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流程体系
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深入开展,加强分类投放容器和设施的设置;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完善垃圾收集点及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到2035年生活垃圾量约1700吨/日,推进垃圾收运设施升级改造,构建以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为核心的现代化收运体系。
建筑废弃物的处置服从全市统筹,由区外消纳场及处置中心处理。拓展市政污泥、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渠道;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实现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和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第65条提高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完善气候相关灾害风险区划和减灾预案。针对气候灾害新特征调整防灾减灾对策,编制极端气候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第66条加强防洪排涝能力
防洪(潮)标准200年一遇,具备防御西江200年、北江300年一遇洪水能力,具备防御300年一遇潮位能力。
采取工程和非工程等综合措施,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不低于100年。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新建项目、新建区域和成片改造区域不小于5年一遇;已建城区、改造特别困难地区2—3年一遇;下沉式立交隧道、地下通道等重要地区不小于50年一遇。可利用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改造、设置调蓄池、增加强排等综合措施,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第67条洪涝风险控制线划定和管控
优化防洪排涝通道。将珠江前航道涉及的为稳定河势、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区域划定为洪涝风险控制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具体边界在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划定及落实。
第68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促进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第69条提高地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提高防震抗震能力。建筑物避免跨断裂带建设,建筑抗震必须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适度提高重要设施、灾害高风险地段抗震设防等级。到2035年,基本达到防治精细、监测智能、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的现代智慧防震减灾水平。
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结合土地整治、生态修复、更新改造等工作开展风险隐患综合整治。深化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数智化管控平台,基本实现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现代化。
第70条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将“平急两用”相关要求纳入规划建设管理全流程,强化设施应急转化能力,提升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完善城市生活物资物流设施网络,提升“急时”快速就近调运物资能力。有序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相关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到2030年,与高质量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超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平急功能有机结合、高效运转,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
第71条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对重特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能力。提升供电、供热、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重大生命线设施和廊道的综合抗灾能力。完善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形成以中心指挥调度为核心、各120急救网络医院联合的院前急救医疗体系,急救半径控制在4千米以内。
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消防站设施布局,加快推进特勤消防站建设;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灭火及应急救援能力;完善专项救灾能力建设,提高消防保障力度。
优化公安设施布局。配合落实公安设施用地,按照“市—区—街道—社区”配置相应等级设施。城市街道级公安设施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1500米,社区级公安设施的服务半径宜为500—800米。
第72条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
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构建适应全区人口规模和密度分布的“中心—固定—紧急”应急避难场所体系。设置越秀公园、烈士陵园、麓湖公园等3处中心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的布局、数量与服务范围的避护人员需求相适应,在生活圈层面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每个街道至少配置一个固定应急避难场所,每个社区至少配置一个紧急应急避难场所。到2035年,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2.0平方米。构建以干线公路和主干道路等为主的安全、可靠、高效疏散救援应急系统,落实区域性应急疏散通道1条。
第二节健全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第73条交通发展目标和策略
构建“高效率联系、高强度支撑、高品质服务、高活力营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增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联系,促进地区交通与产业用地发展融合,保障绿色交通出行。到203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5%以上。
根据越秀区内发展差异情况,实行交通“差异化”发展策略:综合交通枢纽地区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系统的立体综合交通系统,完善集疏运交通体系,促进站城一体、产城融合发展;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慢行、公交与文化遗产展示相适应的交通体系,实现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的有效串联和方便可达;生态景区健全与生态协调的绿色交通体系,增强慢行网络的连通性,支持绿色交通优先发展;其他地区发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要求提高道路网密度。
第74条提升广州火车站枢纽能级
高铁入城,升级广州火车站为广州中心高铁枢纽,与广州东站联动打造为面向全国、服务湾区、引领全球的综合交通枢纽和高端城市门户。
第75条优化高效能公交服务
分级规划城市轨道网络,规划城市轨道线路14条,总长71.7千米,线网密度2.1千米/平方千米。到2035年,站点800米覆盖率90%。
按15标台/万人的高标准建设绿色交通示范区常规公交系统,结合城市更新补足公交首末站设施,依托轨道站点以兼容和建筑物配建形式建设公交场站,打造土地集约、功能复合的交通枢纽;开通特色循环公交,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公交服务;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和交通运营服务智能化。
第76条完善高密度道路网络
合理布局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内环五横五纵多联”干线路网。鼓励干线道路走廊复合利用,整合地块及周边土地资源,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强干线路网重要交叉口用地管控,干线道路与高速公路交叉口应采用互通立交,干线路网交叉口采用互通立交或简易立交。
结合重点片区更新改造,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理念,加密次、支路网,整体路网密度不小于11千米/平方千米。
道路断面分配应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以安全性、连续性、便捷性、舒适性为导向,合理分配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车行道空间,各类交通方式间应物理隔离,在人流密集、活动集聚的地区应提高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设计标准。
第77条营造高品质慢行交通
构建“一环四径多核”的慢行步道系统。规划建设粤环越秀段16.8千米,分别策划珠水丝路漫道、百年文化漫道、云山游憩漫道,展现花城特色;推进建设主题慢行径,打造花城特色慢行核,重点设置“地铁+公交+骑行”接驳设施。
结合轨道车站和地下空间建设立体化慢行交通空间,建构高效、绿色、智能、安全、便捷交通体系。打通断头步行节点,打造串联文化历史资源的慢行路径。结合绿道和碧道构建慢行专用路径。
第78条强化停车需求管理
完善以需求管理为导向的静态交通政策。优化停车供给结构,形成配建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总体供给格局;实施“公交可达性良好地区适当供给、公交覆盖薄弱地区基本满足”的差异化供给策略;强化规划引领,加大用地供应,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鼓励利用自有用地增设停车设施,结合绿地、公交场站和市政设施集约化建设公共停车场。推广智慧停车系统,推动停车社会化、产业化发展。
第三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79条地下空间布局与管控
坚持底线约束、安全优先,地上地下协同发展,构建功能复合、体系完善、安全韧性、平战结合的地下空间。科学评估地下空间资源,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底线。规划期内以浅层和次浅层空间为重点开发区域,适当拓展次深层空间。局部地区因特殊需求可适当加大地下空间开发深度。地下空间建设宜优先选取地质条件稳定地区,尽量避让洼地和内涝易发区等区域,并加强相应工程措施。根据工程可行性和功能需求科学分层布置地下交通、市政等设施。结合规划交通网络布局地下空间,提升地下地上连通性,合理开展功能复合利用。
第十章促进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第一节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更新
第80条实施城市更新策略
聚焦“留修改拆”四类更新策略。对生态地区、特殊用地地区、高品质建成区等区域实施原址保留,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对历史文化重点保护区域进行保护活化,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对老旧小区、低效楼宇等进行改造提升,统筹推动既有建筑改造和活力街区打造;针对闲置低效的存量用地鼓励以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再开发。
第81条分类施策实施差异化更新
开展全域全要素存量空间资源摸查,根据“地—房—业”的发展效率与发展潜力,综合评估建立更新资源空间底数,对低效村庄用地、低效居住用地和低效产业用地进行分类施策。
分批分类推进城中村改造。优化空间资源和要素配置,科学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单元规划指标,保障产业经济发展,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破解城市“新二元结构”,推进城中村社区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通水系,串联文脉、山脉、绿脉,提升空间品质,打造面向未来的宜居社区。
积极稳步推动旧城镇改造。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针对居住环境较差、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的旧城镇,谋划一批民生导向、功能升级的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通过增加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管线下地,理顺交通路网,打通消防通道,对单体建筑进行整治修缮和重建,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社区功能。对于城镇危旧房,根据房屋安全鉴定标准分类进行维修加固和拆除翻新,稳妥有序开展改造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有序疏解专业批发市场。针对已形成明显优势的产业批发市场进行转型升级,针对具有地区特色的部分市场集群进行综合整治,针对与片区定位不符的低端业态进行有序疏解,释放存量资源,形成新的产业空间载体,为新动能新产业发展留足空间。
第二节多措并举实现精细化更新
第82条系统推进公房活化
分类施策,差异化引导公房成片连片更新活化。针对有一定交通、医疗、教育等区位优势的公房按民生保障类用房进行更新改造,提升多元使用价值;对于具备良好经营条件的公房,通过商业运营的方式,推进首层空间活化利用。
第83条开展旧楼宇更新改造
推动星级楼宇配套设施品质提升,吸引优质企业功能型总部入驻;开展一般楼宇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包装策划、置换改造,降低空置率;改善老旧楼宇硬件水平,运用政企合作、产权出让、市场运营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激活楼宇经济活力。
第三节协同推进更新改造与历史文化保护
第84条协同推进保护与更新
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惠民利民、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等重点地段建设活动管控和设计引导。在保护的前提下,坚持“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模式,从品质居住、旅游配套、公共服务方面开展街区活化利用和有机更新,推动历史城区功能多元化、复合化。营造地标节点和文创内容载体,策划节点活动,实现长效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修复提升和整体保护发展等实际需要,既有建筑可采取“留改拆”并举的方式进行更新改造,通过建筑设计和空间营造改善人居环境适应现代生活,在下层次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中落实具体措施。
第85条提升街巷空间品质
分类划定特色骑楼街、广府商业街、林荫文化街、传统生活街、近代风貌街5类传统街巷,在保持空间尺度的基础上,通过特色分类管控策略,整治公共设施、建筑界面、标识牌匾、城市照明等协调城市风貌,提升街巷空间品质。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第一节规划实施传导
第86条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落实全域覆盖、分层管理、分类指导的“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区级总体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将镇级与区级总体规划合并编制,不再单独编制镇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包括特定区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专门安排的各类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
第87条总体规划向专项规划传导
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区级相关专项规划要在区级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核对,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第88条总体规划向详细规划传导
落实“市级总体规划—区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纵向传导体系,通过“市—区—片区—单元—地块”空间层级逐级分解落实市、区两级总体规划战略目标、底线管控、空间布局和重大任务等要求。
区级总体规划落实市级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定规划片区,明确片区类型以及底线管控、功能布局、资源利用、要素配置等传导要求,指导下层次详细规划编制。
详细规划应传导并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构布局、空间底线和重大设施等内容,并结合具体情况优化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指导性要求。依法审批后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单元层面详细规划重点深化落实总体规划片区传导要求,地块层面详细规划重点对具体地块用途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作出实施性安排。
第89条完善规划管控机制
加强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建立健全以控制线管控、指标管控、用途管控为核心,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规划管控机制。
健全规划刚性管控机制。强化底线管控,落实三条控制线等底线要求。加强约束性指标传导,落实资源总量、利用效率等规划指标管控要求。
建立规划弹性管控机制。强化“规划分区—用地用海分类”有效传导,基于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主导功能,探索规划用途兼容和复合利用。
第90条建立规划实施路径
以战略重点为牵引,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生态修复等重大实施项目的空间统筹安排。
第二节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第91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结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实现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监测监管、生态修复等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效率和水平。
及时汇交、整合叠加各类已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92条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工作机制
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建立健全各类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规划评估。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的结果,对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第93条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
加强规划智慧管理,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各项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和实施评估,加强对重要控制线、重大战略区域、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等的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
第94条完善规划实施共同责任机制
加强对本辖区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管理。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规划公开制度,积极开展规划政策解读,提高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节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第95条落实规划法规政策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要求。落实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围绕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节约集约用地等重点领域,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保障规划目标和空间布局的有序实施。
第96条落实规划技术标准
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技术标准。
第四节近期实施行动
第97条制定近期实施行动计划,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结合规划体检评估、全市重大项目安排和财政支出情况,动态编制近期实施行动计划。推动实施广州火车站枢纽改造工程,以及推进广州火车站、环市东重点功能片区周边旧村庄、旧城镇等存量空间的全面改造与混合改造;推动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完善功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开敞空间,焕发老城生机活力;构建珠江文化带、南粤古驿道、“最广州”历史文化路径等多条特色文化遗产路径,推进新河浦、北京路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及活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