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4日,南方能监局发布《南方区域可调节负荷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其中提到,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可调节负荷,促进可调节负荷为电力系统运行提供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本细则适用于南方区域地市级及以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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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区域可调节负荷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发布

2025-02-19 08:44 来源:南方能监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4日,南方能监局发布《南方区域可调节负荷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其中提到,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可调节负荷,促进可调节负荷为电力系统运行提供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

本细则适用于南方区域地市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可调节负荷。可调节负荷包括直控型和非直控型两类。直控型可调节负荷是指具备电力调度机构直接控制条件,并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可调节负荷,包括直控型电力用户和直控型聚合平台(含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聚合,目前仅允许对同一地市管辖范围内的多个电力用户进行聚合)两类。纳入本细则管理的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容量不低于30兆瓦,向上或向下调节能力不低于5兆瓦,持续时间不低于0.5小时。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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