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发布了曲靖市陆良县共享储能一期 200MW/400MWh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小百户镇兴仁莲三塘(原云南滇能陆良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本工程项目一期额定装机规模200MW/400MWh,终期装机规模500MW/1000MWh。整个项目具有规模大,响应速度快,安全性能高,绿色环保的特点。基于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具有成本低,循环寿命长,耐高温,安全性高,无污染的特点,工程计划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电池循环次数约为 6000次,保证储能电站长时间安全稳定运行。
本期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总容量为 200MW/400MWh,选用 314Ah电芯。
要求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5年)2个 100MWh以上已投运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变流器+磷酸铁锂电池系统)的供货业绩。
【曲靖市陆良县共享储能一期 200MW/400MWh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曲靖市陆良县共享储能一期 200MW/400MWh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编号:YNGJ-2024-12-29]进行公开招标,负责该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其中招标文件的发售工作由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实施,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包人:陆良滇能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一期额定装机规模200MW/400MWh,终期装机规模500MW/1000MWh。整个项目具有规模大,响应速度快,安全性能高,绿色环保的特点。基于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具有成本低,循环寿命长,耐高温,安全性高,无污染的特点,工程计划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电池循环次数约为 6000次,保证储能电站长时间安全稳定运行。本期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总容量为 200MW/400MWh,选用 314Ah电芯。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小百户镇兴仁莲三塘(原云南滇能陆良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
3.1.3.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交最近 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 6月 30日及以前的提交前 4个年度中连续 3年度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 6月 30日后的提交前 3个年度报表,成立不足 3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4.近 36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 36个月)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并提供承诺;
3.1.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提供认证证书;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提供承诺 , 以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信息为准;3.1.7.没有纳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黑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8.没有纳入“信用中国”(.cn/)严重3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9.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 5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 1亿元及以上,提供承 诺 , 以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信息为准;
3.1.10.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前述基本资格条件,此外,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3.2.2.投标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所投的储能系统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电力系统储能设备及储能系统集成的能力和成功经验:(1)电芯和 BMS的生产制造企业。(2)PCS和 BMS的生产制造企业。
3.2.3.投标人须提供自己企业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产品: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簇、储能变流器 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 BMS、能量管理系统 EMS六项产品中至少三项为自己企业取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其中电芯不接受阶段性认证报告,只接受最终报告(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4.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如有)未被列入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2.5.具有近 5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5年)2个 100MWh以上已投运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变流器+磷酸铁锂电池系统)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及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