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更加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将顺利完成。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 作者:韩继园)
一年来,全国能源系统坚持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引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扎实做好各项能源工作,为支撑经济回升向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保障。全国原油产量连续6年回升,天然气产量连续8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有序发展煤炭先进产能,智能化产能占煤炭总产能的比例提升至50%以上,风电光伏总装机13.5亿千瓦,提前6年完成气候雄心峰会上的庄严承诺,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累计建成新型储能超过6000万千瓦,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能源系统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目录
第一篇 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开辟新局面
第二篇 油气增储上产持续巩固
第三篇 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第四篇 清洁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 电网规划建设加快推进
第六篇 储能氢能赛道加速培育
第七篇 国际能源市场深刻调整
策划:齐正平
统稿:杨永明 罗曼
执笔:第一篇 韩维园;第二篇 杨永明;第三篇 刘纯丽;第四篇 伍梦尧;第五篇 王雪辰;第六篇 罗曼;第七篇 杨永明
第一篇 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开辟新局面
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能源领域深化改革指明方向
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对今后五年的改革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指出,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能源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推动能源改革要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精髓要义,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加快构建与新型能源体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能源可持续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强调大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9日就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保障基础不断夯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应对这些挑战,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要统筹好新能源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搞好统筹兼顾,注意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全局与局部、政府与市场、能源开发和节约利用等关系,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要瞄准世界能源科技前沿,聚焦能源关键领域和重大需求,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强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要适应能源转型需要,进一步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要深化新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有序推进新能源产业链合作,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
三、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10年来成果显著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新时代能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10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能源行业全力以赴保障能源安全,持之以恒推动能源转型变革,积极推进一系列战略性举措和变革性实践,相继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推动能源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开创新局面。我国能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核电技术、新能源技术取得重大成果。
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越走越宽阔。我国以年均约3.3%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年均超过6%的国民经济增长。目前,我国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4%,煤炭消费比重由2012年的68.5%下降到2023年的55.3%,我国对全球非化石能源消费增长的贡献度超过40%。推动能源供给革命,能源的饭碗始终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国立足能源国情,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持续增加高质量有效供给。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创新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我国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等新兴产业发展,取得了特高压输电、先进核电、新能源技术、百万千瓦水电、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深海一号”油气平台、特厚煤层智能综采等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推动能源体制革命,能源发展快车道全面打通。我国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不断加强能源发展改革顶层设计和重大布局,推动实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持续加强规划、政策、监管、法治及信用等领域建设,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我国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务实推进大国能源合作,推动建立中俄能源商务论坛、“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等多个合作交流平台,打造出核电、特高压输电、水电、新能源等一批重大出口成果,油气进口战略通道和国际油气合作区块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国在国际能源舞台的话语权影响力大幅提升,开放条件下的国家能源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服务和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习近平向第六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致贺信
7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第六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致贺信。习近平指出,今年是中俄建交75周年。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踔厉前行,两国能源合作日趋成熟、稳定、坚韧,为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方愿同俄方一道,持续推动能源领域互利合作,维护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韧性,为推动全球能源产业更加强劲、绿色、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同日,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也向第六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致贺信。
五、中共中央、国务院系统部署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进行全面系统部署。《意见》提出要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和绿色转型的重点领域。《意见》专门部署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一步明确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5年逐步减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鼓励在气源可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
六、《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出版发行
2024年,《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两本能源行业重要图书先后出版。
《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分8个专题,共计217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间的报告、讲话、演讲、谈话、贺信、回信、指示、批示等13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部分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习近平同志围绕国家能源安全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筹好新能源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分专题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事关国家能源安全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新时代国家能源安全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七、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问世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这部法律共九章,依次为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十条。《能源法》突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导向。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富煤、贫油、少气”,同时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资源丰富,发展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应对能源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挑战,需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能源法》在法律层面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将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是《能源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能需求得到满足,用能质量得到提升,是人民群众对能源高质量发展最直观的感受。《能源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能源供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强化法律制度保障,全方位提升能源供给效能,坚决守住民生用能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用能获得感。《能源法》发挥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能源法》对能源规划作出专章规定,为满足国家与地方、行业与企业、短期与长期等多方面多层次需求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在能源市场建设中,将更好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能源法》对能源市场建设的基本原则作出规定,有利于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能源法》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实际,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是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对于进一步夯实能源行业法治根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5年绿色转型目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确定了明年的重点任务,其中提到,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培育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建立一批零碳园区,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九、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定调能源工作重点
12月15日,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2025年和“十五五”时期是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关键时期,能源行业要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分析能源发展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激发和增强发展活力。必须扎实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必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更加坚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会议明确了2025年10项重点工作:以更高标准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纵深推进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统筹推进能源规划编制实施;扛牢能源安全首要职责,全面增强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发展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整体效能;全力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巩固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加快构建立体多元合作新格局;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会议提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体制改革为动力、安全充裕为前提、经济可行为基础,逐步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的新型能源体系。
十、《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发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29日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白皮书除前言和结束语外分为6个部分,分别是新时代中国能源转型之路、厚植能源绿色消费的底色、加快构建能源供给新体系、大力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介绍了10年来我国能源转型取得的积极成效和实践做法。白皮书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绿色低碳,坚持立足国情、先立后破、有序转型,坚持创新引领、合作开放,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适应时代要求的能源转型之路。
我国能源转型的实践成就主要体现为四个“新”。清洁能源发展实现新跨越。截至2023年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较10年前增长了10倍,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的58.2%,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增量一半以上。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从15.5%提高到26.4%,煤炭消费比重下降12.1个百分点。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取得新成效。10年来,我国累计淘汰煤电落后产能超过1亿千瓦,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减少超过90%。全社会终端用能电气化率达到28%。与2012年相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超过26%。绿色能源技术实现新突破。建成风电、光伏全产业链研发设计和制造体系,全面掌握大型三代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等第四代核电技术,水电全产业链体系全球领先。能源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主体多元的能源市场结构逐步构建,统一开放的能源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反映市场供需关系的能源价格机制逐步形成,市场在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我国是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推动者、贡献者。10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度新增装机在全球的占比均在40%以上。全球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13.6%提高到18.5%,其中,我国的贡献率为45.2%。白皮书也鲜明阐述了我国携手各国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坚定主张。
十一、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施工图”明确
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
具体到能源领域,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方面,提出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方面,提出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近年来我国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不断提高,但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仍在80%以上。推动全社会能效提升和碳排放下降,要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提升非化石能源开发和消纳水平,推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
十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
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在2024—2027年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新型电力系统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和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特性日益凸显,安全稳定运行面临较大风险挑战。对此,《行动方案》提出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居9项专项行动第一位。目前,在运跨省区输电通道主要输送煤电、水电等传统电力,新能源电量占比较低。《行动方案》提出,将开展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针对新型电力系统对配电网在电力保供和转型方面的新要求,《行动方案》提出组织编制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健全配电网全过程管理,制定修订一批配电网标准,建立配电网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实现与源、荷、储的协调发展。围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还分别提出,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源网荷储各环节统筹推进、电力行业各方面协同配合。《行动方案》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聚焦近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开展探索,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
十三、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基本建立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也愈加清晰。
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进行整合,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全市场、全品种、全周期、全主体”电力市场信息披露体系。同时,《规则》明确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由电力交易机构统一负责实施,规范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和时限,建立信息披露平台,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着力破除市场分割。《规则》共52条,重点对信息披露原则和方式、信息披露内容、披露信息调整、信息保密和封存、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则》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制度规则遵循,是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出的顶层设计。《规则》是正在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将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修订的一系列电力市场基本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提供依据。
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融入电力中长期交易,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专章》主要内容包括绿电交易定义、交易组织、交易方式、价格机制、合同签订与执行、交易结算及偏差处理、绿证核发划转等内容。明确了各方职责、绿电交易组织形式、绿电价格机制、合同执行与偏差处理方式、绿电交易中绿证划转方式等。
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注册管理水平。《规则》所称电力市场包含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等。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规则》要求,电力市场注册应遵循规范入市、公开透明、全国统一、信息共享等原则。
11月,在国家能源局的统筹组织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联合多家单位共同发布《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首次明确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蓝皮书》提出“三步走”发展目标:第一步,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实现跨省跨区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有序衔接;第二步,到2029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实现新能源在市场中的全面参与;第三步,到2035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支持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形成市场、价格和技术全面协调的市场机制。
十四、能源监管事业向更高水平迈进
2024年,国家能源局将能源监管置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大局来思考谋划,统筹改革创新,提升监管质效,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紧盯迎峰度夏、度冬等关键节点,加强能源保供监测监管,强化市场机制保供作用,全力以赴保障民生用能,全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开展新一轮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推进电力市场秩序、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等专项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首次公开通报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顶层设计,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绿证绿电市场建设,电力商品多元价值属性不断激活。聚焦“十四五”能源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加强行业监管,谋划“十五五”能源规划基本思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实施配电网、电力设备质量等安全风险排查管控行动,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做好电力应急处置工作。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部署,深入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督促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工作,协同治理临时供电小区用电难题,深化“三零”“三省”服务。夯实能源监管法治基础,试点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和运用,不断提升能源监管综合水平和效能。
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将准确把握政治属性、人民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树牢法治理念,强化系统思维,深化改革创新,做到敢于监管、科学监管、善用监管。将做到“九个坚持、九个着力”。一是坚持保供应、防风险,着力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坚持助转型、促消纳,着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坚持重协同、常高压,着力加强能源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四是坚持建体系、正秩序,着力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五是坚持抓统筹、守底线,着力构建电力安全治理新格局。六是坚持精服务、优环境,着力改善增进民生用能福祉。七是坚持长震慑、严执法,着力强化能源监管权威性影响力。八是坚持重法治、固长远,着力深化能源监管机制创新。九是坚持强党建、抓作风,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
十五、能源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
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火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风电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推进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稳妥推进水电设备更新改造、推进清洁取暖设备更新改造、以标准提升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重点任务。
能源设备更新项目在能源生产、能源储运、能源消费等环节快速推进,有力拉动了投资增长、优化了能源结构、促进了产业发展、支撑了绿色转型。
十六、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深入推进
农村能源革命是加快农村地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实现农村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2018年,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河南省兰考县开展全国首个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农村能源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积累改革试点经验,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于2023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2023年12月,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公布第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15个县(市、区、旗)入选。在具备条件的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先试先行、积极探索,对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商业化运营的农村能源革命新模式意义重大,将进一步加速我国农村能源革命进程。2024年12月,国家能源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共有8个地区被认定为试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围绕供给革命、消费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等四方面,因地制宜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模式,探索推动农村地区用能保障、清洁替代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通过试点实践,多地已取得积极成效。湖北在全省多地选取代表性场景,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以绿电开发利用为核心,推动农村污废物循环利用、种养模式革新,助力乡村实现绿色低碳、富裕、美丽协同发展。河南兰考完成全部463个建制村农网升级改造,实现全县机井通电全覆盖,基本形成“县城以集中供暖为主,农村地区优先发展电供暖”的清洁供暖格局;新能源装机规模跃居全省县域第一,实现“5×24”小时全清洁能源连续供电,完成能源从“远方来”到“身边取”的历史性转变。
十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2月,国务院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健全碳排放市场交易制度,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条例》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明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重点排放单位确定,碳排放配额分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以及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等事项。
6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强化任务分工和政策协同,提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旨在加快建立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增进碳足迹工作国际交流互信,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实施方案》强调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从产品碳足迹着手,完善国内规则、促进国际衔接,建立统一规范的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规则体系兼具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积极参与全球碳定价和气候治理,助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十五五”时期、碳达峰后3个阶段工作目标。一是到2025年,碳排放相关统计核算、监测计量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二是“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三是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同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工作,以有效支撑我国碳排放双控和碳定价政策体系建设。“双碳”标准方面,要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加快产品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在“双碳”计量方面,要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双碳”相关计量仪器研制和应用,加强计量对碳排放核算的支撑保障,开展共性关键碳计量技术研究,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技术研究,加强碳计量中心建设,完善“双碳”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
十八、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召开
10月23日,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顺利召开。来自27个国家的能源部长、驻华使节和高级别代表,4个国际组织负责人及中外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600余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与会各方围绕“一带一路”能源创新、绿色合作开展深入交流,达成了广泛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
会议期间,“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共同举行了扩员仪式,成立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秘书处办公室,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智库工作组,发布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9)》、“小而美”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以及《发展中国家电力系统绿色转型蓝皮书》智库报告。通过一系列会议成果,集中展示了“一带一路”能源绿色合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彰显了各国携手共进、共同探索能源绿色发展之路的坚定决心,切实增强了“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的吸引力、影响力、感召力。
如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已达34个,覆盖亚洲、非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和大洋洲六大洲,伙伴关系聚焦能源安全、能源转型等议题,为全球能源治理变革贡献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