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12月2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关于油气企业激励配置新能源资源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了申请激励配置新能源资源的油气企业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根据油气企业对我省天然气发电项目供气的量价保障情况,定量明确相应的激励新能源资源规模。同时设置了奖励条款,促进油气企业加大对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
参考光伏扶贫项目有关建设管理要求,要求激励配置的新能源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投资主体、股权结构,不得自行转让等,确保油气企业持续稳定履约。
详情如下:
《关于油气企业激励配置新能源资源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动实施《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的激励措施》(川发改能源〔2022〕721号),细化明确油气企业激励配置新能源资源有关工作要求,促进天然气发电项目加快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油气企业激励配置新能源资源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重点工作推进需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邮编:610021
邮箱:scnyjxnyc@163.com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关于油气企业激励配置新能源资源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促进火电等顶峰兜底电源加快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我省相继印发出台了《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的激励措施》(川发改能源〔2022〕721号)、《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激励措施的实施细则》(川发改能源〔2023〕249号),支持油气企业参与“天然气发电+新能源资源”开发。为推动激励措施落地实施,细化明确油气企业激励配置新能源资源具体工作要求,促进天然气发电项目高质量建设运营,结合我省实际,在征求市(州)和省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业意见基础上,研究形成了《关于油气企业激励配置新能源资源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事项通知》)。
二、主要内容
《事项通知》共包括六部分。一是申请激励的项目法人条件。明确了申请激励配置新能源资源的油气企业需满足的基本条件。二是新能源资源激励配置条件。根据油气企业对我省天然气发电项目供气的量价保障情况,定量明确相应的激励新能源资源规模。同时设置了奖励条款,促进油气企业加大对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三是激励配置履约有关要求。参考光伏扶贫项目有关建设管理要求,要求激励配置的新能源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投资主体、股权结构,不得自行转让等,确保油气企业持续稳定履约。四是激励配置有关工作安排。明确了分年度、分批次激励配置完毕有关新能源资源。五是其他事项。明确激励配置新能源资源申请、初核、实施方案编制、审核和报备等未尽事宜执行川发改能源〔2023〕249号文有关规定。六是文件施行有效期,与川发改能源〔2023〕249号文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