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讯:112月14日,广东清远发布300MW/6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招标,该项目位于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总投资102800万元,最高限价102800万元,相当于单价1.713元/Wh。项目储能电站经过新建设的220kV/35kV升压站升压到220千伏,通过1回220kV线路送至220kV连州站。本储能电站运行方案拟定20年设计年限,10年换一次电池。
原文如下:
清远市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MW/6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拟在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XZ-2024-02地块内建设,总投资102800万元。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00MW/600MWh,采用预制舱式布置,电池预制舱和PCS升一体机单元式布置,新建220kV/35kV升压变电站一座和综合楼一座,配套建设消防、道路、围墙等辅助工程。本项目储能电站经过新建设的220kV/35kV升压站升压到220千伏,通过1回220kV线路送至220kV连州站。本储能电站运行方案拟定20年设计年限,10年换一次电池。(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以中标后招标人下达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300MW/600MWh储能电站、220kV/35kV升压变电站一座和综合楼一座及其配套设施。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安全预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评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压覆矿调查报告等)、涉及项目的各方协调工作、合规性手续办理及批复、勘察设计、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临时用地、项目征租地,坑塘、林地、地表附着物的清理赔偿以及手续办理,储能站及升压站施工、220kV外线工程、物资采购、调试、培训、施工协调、后期服务、并网发电、质监及并网验收以及并网协议办理等。合同总价包括为满足招标方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工程完成全容量并网、稳定、安全、合法合规和有效运营所需的所有工作和费用。(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综合楼、开关室、220kV升压站、储能电池系统、储能变流系统、电气升配电系统、储能计算机监控和能量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及信息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及土建部分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制作、供货、施工和安装等所需材料均属投标方采购。
工期(交货期):36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2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或以上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拟派。
(2)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书,且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2、针对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上未体现“使用有效期”、“签名图像”和“个人签名”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无效;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并签订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即最多只接受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
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5、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3.3.1、3.3.4项资料):
5.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函》。
5.3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5.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拟派。
(2)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