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内容,以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做了重要部署。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力和支撑,稳定电价水平就是稳定宏观经济基础盘、稳定电价水平就是夯实能源安全基本面、稳定电价水平就是提振投资信心核心点。价格机制改革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核心内容,为了更好地发挥价格在市场中的“指挥棒”作用,需要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形成市场决定价格的具体机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需要监管的领域加强监管,在能够放开的领域实现进一步市场化,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赵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价格政策不断进行调整完善。目前,我国竞争环节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价格基本实现由市场形成。根据《中央定价目录》,还有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例如成品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这些领域的价格如果发生了扭曲就会导致资源错配、结构失衡和发展不畅,并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煤电价格方面,我国2019年出台的《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 见》,将煤电标杆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加快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提升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
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
“双碳”目标引领经济转型发展,电价是重要手段
电价作为调节供需、优化资源配置和引导消费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具有保安全、稳经济、促发展的作用。首先,电价机制的合理性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在落实“双碳”目标的过程中,需要平衡电价的合理性与稳定性,适度的电价调整政策能够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稳定预期,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其次,电价机制可以直接影响能源结构的调整。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决定了实现“双碳”目标的艰巨性。通过调整电价机制,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引导绿色低碳投资,能够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最后,电价机制具有调节用户用电行为的功能。分时电价政策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用电消费习惯,鼓励用户在用电高峰时段少用电,在低峰时段多用电,缓解时段性电力供需矛盾,进而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同时提高用户的绿色用能意识。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要价格改革的支撑
一是价格机制改革促进资源优化,提高新型电力系统运行效率。通过电价改革,使得市场更加有效地反映供需关系,从而促使发电侧调整发电结构,加大对新能源的投资开发,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二是增强市场灵活性,提高调峰能力。随着可再生能源比例的提高,电力市场通过价格信号激励发电企业投资灵活调度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的电源。三是减少市场扭曲,优化投资导向。电价的合理设置会直接影响发电企业的收益预期,传统的电价机制在企业项目评价阶段难以提供更有效的投资信号,影响投资决策的科学性。电价市场化改革,可以消除补贴和价格管制带来的市场扭曲。四是保障安全稳定,推动技术创新。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电价改革可以引导备用能力、调峰能力等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电力系统在面对突发事件和负荷波动时的安全稳定运行。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价格机制是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电力系统快速发展和持续转型升级,电力发展格局和市场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传统以电量竞争为主的市场机制,无论哪种电源、什么时间、什么位置均结算相同价格,无法准确体现电力市场各经营主体为系统提供的价值,不利于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也难以平衡各类经营主体利益。在统一电力市场中,合理的价格机制能够激励市场参与者公平竞争。通过透明和公平的价格形成机制,能够促使发电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价格操纵和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进而提高整个电力市场的竞争力。此外,合理的价格机制还能根据实时的供需状况调整电力价格,实现峰谷动态调整,能够有效应对电力需求波动,确保在高峰时段能够有效管理需求和供应。
国资央企在电价改革中承担重要任务
能源央企需要准确把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参与国家能源价格改革,主动承担电力能源价格改革政策的研究、解读、实施落地等任务。央企在政策研究中有较好的基础,对电改以来相关热点问题均进行了研究探索,也承担了国家和地方的重要政策课题的研究,有些研究已经转化为政策成果颁布实施。国家需要央企对电力市场和电价改革超前开展研究工作,为政策制定提供基础支撑,通过各方面的研究促进政策出台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平稳性。
发电央企重点关注的价格机制改革问题
价格机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合理的电价机制是提升市场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电价机制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不同电源类型间的价格比对缺乏统一标准。长期以来,我国以煤电电价作为其他类型电源上网电价的参考标准,但新型电力系统中电源的价值除了电能量价值外,还包括灵活价值、容量价值、绿色价值等。当前由于市场价格机制不完善,市场更关注电能量价格,各类电源常与煤电价格挂钩比价关系,影响了发电企业的收入水平。二是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不完善不畅通。一次能源价格变化对下游产生的同向影响,具有时间滞后性较长、短期小幅波动过滤性等特征。尽管当前国家明确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煤炭市场高度自由化,合约执行效率仍存在不确定性,煤电中长期电力合同足额签订但价格上限较低,无法及时充分疏导燃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三是不同市场机制间缺乏有效衔接。目前,电力现货、中长期和辅助服务市场等存在规则不统一、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加了发电企业参与不同市场的复杂性。特别是天然气国内市场化程度不高,天然气合同照付不议执行,与电力市场难以协同,经常出现“有电无气”和“有气无电”的情况。
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需有效衔接
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过渡、并平稳有效衔接是电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首先,政府定价需要考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多重因素,出台时机也很重要,这导致电价的设定与市场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当前全球经济发展增速放缓,我国经济也受到影响。考虑到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我国部分地区通过压低电价的方式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电价无法充分反映市场真实价值和供需变化,发电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时无法获得合理回报,影响经营成果和运营效率。其次,许多省电力中长期交易依然沿用计划模式,不分交易品种,基本上都在“基准价+上浮20%”的价格上限或地方政府“指导”价格下报价成交。由于中长期签约比例的要求,如果通过优化中长期签约曲线,现货市场获利通常难以操作。最后,政府与市场互动机制尚不健全,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响应滞后。发电企业在面对市场变化时,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在出现电力供需紧张的情况下,政府出台临时调节措施往往滞后于市场变化,造成电力供应不稳定。
发电主体功能性价值需通过市场实现
当前电价下行主要受煤炭价格回落、平价新能源大量投产和午间时段供给增加影响,然而煤价在经历前几年的大幅上涨后仍处于较高水平,煤电企业仍需修复之前亏损。在前期煤价高位运行时,煤电企业发挥国有企业保供本质,在供电紧张时期义不容辞顶峰保电。在容量电价实施后,大部分区域容量电价也只是覆盖固定成本的30%~50%,并不能完全覆盖固定成本,当前,电价政策未充分体现其作为基础性电源和调节性电源的价值。此外,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提高,成本不断降低,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新能源发电成本也呈现下降趋势,然而体现新能源环境价值的绿电绿证和碳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绿电绿证交易不够活跃,交易价格偏低。碳市场与绿电绿证市场衔接不足,核算机制联动不畅,无法充分体现新能源低碳绿色价值。
发电企业关于深化价格改革的思考
从宏观视角看政策,多研究促改革
电价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发电企业既要适应市场竞争环境,也需开展政策研究。一是研究能源转型中电价基础支撑作用。需要充分认识到能源绿色转型带来的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降低、风光等新型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和对电力系统整体运行难度和成本提高问题,特别是新能源大基地、西南新建大水电、支撑新能源消纳的火电和灵活性调节性的资源、碳交易等对系统成本的推高,以及在这种情况下,电价如何合理体现各类成本价值,谁来公平负担,如何构建发、输、配、用各环节和谐共赢。二是研究定价机制。无论是煤电、气电、储能的固定投资回收,还是沙戈荒、水风光等新能源基地跨省区送电,需要研究好需求和供给的关系、成本和效率的关系、输煤和输电的关系,本着互惠互利绿色消费的原则,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经济运行和新能源消纳比重,由容量补偿逐步过渡到容量市场。三是研究畅通电价成本疏导机制。深入分析用户用能需求和特点,以及对电价的敏感程度,跳出价格水平看电价,注重综合供电服务,在无差别的普遍供电服务基础上,研究把容量、可靠性、电能质量都作为单独商品定价,按用户差异需求进行区分,用电价承受能力高低进行用户分类。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有助于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促进建立更加符合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电价机制。
从发展视角看机制,勤争取促发展
合理的电价管理政策能够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一是研究容量电价机制,积极推进覆盖全品类电源的容量市场建设,全面覆盖容量固定成本。当前火电利用小时数下滑趋势明显,需要进一步提升煤电、燃机容量电价覆盖比例,研究推进容量市场建设,通过市场手段充分挖掘各类电源提供系统充裕度的能力,优化整体发电容量配置,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驾护航。二是推动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义务消费制度,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实现绿色价值环境溢价。将可再生能源的消费义务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对没有足额履行消费义务的用户进行约束或惩罚,引导和提高全社会新能源消纳的积极性。三是超前研究新市场新业态。超前研究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期货市场,研究规范直供电模式、源网荷储的园区定价和收费模式、大规模系统成本的分摊机制等。
从企业视角看水平,重执行促提效
合理的电价水平对于发电企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电价作为发电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直接影响了其投资决策、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首先,要确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煤电容量电价政策执行以来,虽然国家文件明确规定了跨省跨区外送煤电机组的容量电费分摊原则,但部分跨省区配套外送煤电容量电费暂未结算,协商难度较大。其次,要避免电价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部分地区要求煤电实施容量电价后要求总体电价水平不上升,个别地区为了平抑中长期与现货价差,按照现货价格与中长期价格加权对中长期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拉低整体电价。最后,要推动出台配套机制保障政策顺利实施。我国已初步完成电价机制体系顶层设计,但有些机制配套政策仍然缺失,为促进电价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亟需统一出台用户侧绿电消费配额制、天然气发电价格机制、容量电价向容量市场过渡机制、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的托底机制、供热机组采暖期参与市场考核豁免机制、跨省跨区消纳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输配电价改革机制等配套政策。
本文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独家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