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北能源监管局通报2024年10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投诉举报事项中,电力类63件,占95.4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3件,占4.55%。
其中典型事例中提到,冀北唐山群众反映其执行电价变更,供电企业未提前告知。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经核实,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1年12月1日起对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供电企业于2023年12月发现该用户未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对电价进行调整修改。未做好电价政策信息的宣传、告知工作,也未严格遵守政策规定的执行时间。已要求供电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电价政策规定及执行时间,做好宣传、告知及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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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2024年10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2024年10月,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的投诉和举报共72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月接收情况
投诉举报中,投诉64件,环比增加16.36%,同比减少37.86%,其中:电能质量类15件,同比增加50%;供电服务及服务行为14件,同比减少33.33%;用电报装类11件,同比减少75%;停电抢修类8件,同比减少33.33%。举报8件,环比减少60%,同比减少60%。
(一)反映问题情况
投诉举报事项中,电力类63件,占95.4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3件,占4.55%。主要反映三方面问题:
1.电能质量方面。反映受电力设备故障、用电负荷激增等影响,导致频繁停电及低电压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5件)。
2.用电报装方面。反映申请报装用电过程中,供电企业未受理或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装表接电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6件)。
3.停电抢修方面。反映供电设备故障抢修时间长或中止供电未通知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冀北电网区域(3件)。
接收的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详见表1。
(二)各地情况
北京15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2件,其中11件涉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环比增加57.14%,同比增加37.5%。反映问题涉及电表计量3件,电能质量、服务行为、用电报装各2件,电价电费、停电抢修各1件。诉求较多的是密云供电公司3件。
天津10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7件,其中6件涉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环比减少40%,同比持平。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3件,电表计量2件,停电抢修1件。诉求较多的是城南供电公司3件。
河北南部电网区域12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2件,其中10件涉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减少9.09%,同比减少47.37%。反映问题涉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服务行为各3件,电能质量、用电报装各2件。诉求较多的是邯郸、保定供电公司各2件。
冀北电网区域19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5件,其中11件涉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增加37.5%,同比减少38.89%。反映问题涉及服务行为、停电抢修、电能质量各3件,安全隐患、抄表计量各1件。诉求较多的是唐山供电公司6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16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6件,均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比增长14.29%,同比减少62.79%。反映问题涉及用电报装6件,电能质量5件,停电抢修2件,服务行为2件,抄表计费1件。诉求较多的是乌兰察布供电公司7件。
从市级供电企业服务区域人口数平均的投诉举报数量看,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大于1件的有7家企业,详见表2。
二、诉求处理情况
(一)数量情况
10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接收的72件投诉举报中,受理62件,占接收数量的86.11%;不予受理10件,占13.89%。
10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办结投诉和举报70件,环比减少52.05%、同比减少44.44%。其中,投诉51件,环比减少60.16%、同比减少34.62%;举报19件,环比增加5.56%、同比减少60.42%。
从被投诉举报对象看,涉及承装(修、试)电力施工企业的18件,占比25.71%;涉及供电企业52件,占比72.86%;涉及电力交易机构1件,占比1.43%。
(二)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经调查,10月份办结的70件投诉举报中,10件反映问题属实且被投诉企业有责,详见表3。其中涉及北京市电力公司2件,河北电力公司2件,冀北电力公司3件,内蒙古电力公司3件。
对于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已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解决,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已予以纠正,对存在误解的已解释说明、澄清事实。
(三)典型事例
1.北京顺义群众反映其居住地存在频繁停电问题。经核实,反映事项属实。投诉人处近两个月停电5次,均为供电企业产权设备跳闸停电。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强设备运行监测,及时隔离故障设备,提高供电可靠性。目前,供电企业在第三方用户进线侧单独加装了保护装置。
2.天津河北区群众反映其所在处存在经常性停电。经核实,反映事项属实。投诉人所在处在2024年8至9月份,一个月内停电2次,均为供电企业产权设备停电造成。已督促供电企业进一步提升设备健康水平,优化线路网架结构,加强线路运维管理,进一步提升供电可靠性。
3.河北邯郸群众反映其所在处存在经常性停电。经核实,反映事项属实。投诉人所在10kV线路2023年停电3次,2024年停电4次,均为供电企业产权设备停电。已督促供电企业对线路加强巡视,对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持续深化频繁停电专项整治。目前,供电企业已对线路设备实施改造。
4.冀北唐山群众反映其执行电价变更,供电企业未提前告知。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经核实,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1年12月1日起对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供电企业于2023年12月发现该用户未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对电价进行调整修改。未做好电价政策信息的宣传、告知工作,也未严格遵守政策规定的执行时间。已要求供电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电价政策规定及执行时间,做好宣传、告知及解释工作。
5.内蒙古乌兰察布群众反映其申请报装煤改电用电,供电企业未按规定期限装表接电。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经核实,用户现场所在台区变压器接带能力不足,根据现场变压器运行实际情况,供电企业对该用户业扩报装暂缓接入。我局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快配电网改造,落实“三零”服务要求时限。目前,供电企业已完成该变压器改造工作,现已对该用户完成装表接电。
原标题:华北能源监管局2024年10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