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关于申报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报告》(阿高经报(2024)167号)收悉。经评估,该项目申报方案满足《内蒙古自治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要求,并获批复。
据了解,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2×135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规划建设108MW新能源项目,配套电化学储能16.2MW/32.4MWh,其中,风电发电规模75MW,光伏发电规模33MW。初步计划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项目建设方中盐一站220kV变电站220kV侧。
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园区新能源提供新的消纳空间,改变传统供电方式、降低煤耗水平。用新能源所发电量替代自备电厂原有供电量,减少了火电电量,增加了新能源使用比例,助力园区能源结构调整和双碳目标落实。
原标题: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