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征求意见稿)》,包含“1+8”系列规则,即1个基本规则和8个实施细则。
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结算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场结算周期采用“日清月 结”的模式。初期,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的低压用户等计量表计不具备分时计量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典型曲线拟合分时计量数据。因经营主体计量点无法拆分等原因无 法分别结算的,可依据实际情况对计量电量分劈或按结算单元进行数据拟合。初期,市场化用户以一个小时为清 算时段,市场化机组以 15 分钟为清算时段。
初期,差价合约发用双方的结算参考点选取为电力 用户所在区域的区域结算参考点,待市场成熟后允许自主选取结算参考点。 发电企业现货市场电价:发电企业现货结算电价为机 组(场站)所在电气节点的节点电价。 电力用户现货市场电价:电力用户现货结算电价为所 在区域结算参考点电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居民农业用户 现货结算电价为全网统一结算参考点电价。通过综合考虑发电企业运营、电力用户电价承受能力 等因素设置市场结算价格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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