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建立年度代理关系工作的通知,适用范围为已参与2024年市场交易及拟参与2025年年度交易的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
根据现行电力中长期交易模式,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参与年度交易,按照“以自然年为周期确定代理关系”的原则,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建立售电代理关系。
为确保2025年年度交易工作顺利开展,请有关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在2024年12月6日之前,完成售电代理申请提交工作。
详情如下:
关于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建立年度代理关系工作的通知
各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2〕239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2〕472号)要求,做好年度交易合同与售电代理的有效衔接,现就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内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建立年度售电代理关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已参与2024年市场交易及拟参与2025年年度交易的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
二、交易平台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建立售电代理关系,均通过内蒙古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现行电力中长期交易模式,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参与年度交易,按照“以自然年为周期确定代理关系”的原则,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建立售电代理关系。
(二)拟通过售电代理方式参与2025年年度、月度交易的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需在电力交易系统中建立有效期涵盖年度交易申报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12月15日)到2025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售电代理关系。
(三)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需对线上、线下签订合同内容的一致性负责,当出现不一致时,电力交易机构将以平台线上录入确认内容为准进行结算,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自行承担。
(四)售电公司参与2025年交易前,需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按时、足额完成2025年度履约保函(保险)的提交工作。
(五)对于截止日期前未与售电公司建立2025年代理合作的用户企业,需自行签订年度交易中长期合约。对于2025年更换售电公司建立代理关系的企业,其年度合约将由新合作的售电公司负责签订。
(六)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签订的《售电公司代理交易三方结算协议》及《电力多边交易代理服务合同》需确保内容详尽且完整,涵盖所有必要信息,如签订日期、法人签字等关键要素。
四、截止时间
(一)为确保2025年年度交易工作顺利开展,请有关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在2024年12月6日之前,完成售电代理申请提交工作。
(二)请售电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与电力用户签订的《售电公司代理交易三方结算协议》及《电力多边交易代理服务合同》原件送至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备案。逾期未完成原件备案或原件有问题的,交易系统线上代理关系将作废。
请相关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准确完成相关工作,避免影响本企业2025年交易工作顺利开展。
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