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是一把双刃剑,有时善良,有时邪恶。
近几年来,资本对氢能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助力很多氢能企业展开产品迭代研发、建设产线、拓展应用场景。其中一些深耕氢能赛道的投资机构,甚至会为初创型的氢能公司提供治理结构、财务健全等方面的咨询;积累较多产业资源后,也会从技术合作、客户拓展等方面串联赋能氢能企业。
但同时氢能领域也不乏被资本“绑架”的企业,被资本逼着为了生存往前走,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包括不断压低价格、用资金为市场铺路等手段)去冲销量、冲业绩,忽视了研发的投入、产品质量的打磨,导致产品在运行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一些资本看似协助企业扩大了市场,实则影响了市场,对于处在发展初期的氢能市场并不利。
有些氢能企业,为了满足资本市场的需求,拉高产品销售数字,不断扩大产品线,产品品类多而杂,研发投入与精力都不够,每款产品都不精且不赚钱,深陷应收账款高企泥潭。
还有一些氢能企业创始人与资本签订了对赌协议,因为氢能行业形势变化大,未能如约完成业绩承诺(氢能企业订单不达预期者比比皆是),最后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众所周知,氢能行业不是一个“速战速决”的行业,在行业这种状态下,企业不仅需要融资,而且一般需要展开多轮融资。一方面,企业发展确实需要资金,但另一方面,被资本绑架后容易产生短视行为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甚至股权稀释最后,创始人会失去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该怎么办?
一家氢能企业高层表示:“氢能企业的战略性发展,需要投资方的赋能加持,需要他们不仅能看到行业未来的光明,更能够理解现在的艰难并耐得住寂寞。虽然这听起来是一句正确的废话,但是真能达到高度一致的投资方并不多。氢能企业对于投资方的选择最好谨慎一点。”
“对于现阶段的氢能企业而言,认为找到资金就能解决问题的浅层思维是不够的,需要与投资方战略协同,实现共同成长。氢能企业在跟投资方交流的时候,要把对行业的理解及追求告诉投资方,致力于找到志同道同的投资方。”他补充说道。
简而言之,保持战略耐性和坚持企业价值观是氢能企业防止被资本“绑架”的关键。
从专业角度来看,氢能企业在引进投资方时,需要合理设计股权结构和签订相关协议。
股权结构的设计应遵循公平性、效率和控制力三个原则。公平性要求根据合伙人的贡献度进行股权分配,确保持股比例与贡献价值成正比;效率要求股权分配后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控制力则要确保创业者对公司的运营决策有足够的掌控权,防止公司出现僵局。很多商业案例提出警示:“不要轻易将主动权交给投资人,在创业的过程中没有人会乐善好施。”
通过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优先回购权协议、股权退出协议、反稀释协议和投票权委托协议等,也可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控制权。这些协议能够帮助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保持对公司的控制,防止被资本过度干预。
现阶段的氢能企业因资金问题时常命悬一线,但在行业大方向确定的形势下,在选择投资方时保持冷静与理性,相信总能遇到能够与企业一起共度时艰,甚至帮助企业涅槃重生的投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