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促进广西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加快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持续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深化拓展东西部产业协作,对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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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快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 持续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

2024-10-23 09:35 来源:广西人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促进广西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加快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持续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深化拓展东西部产业协作,对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新布局,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鼓励企业采用新能源运输工具与物流装备,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干线运输、城市配送、厂内运输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绿色低碳技术,降低物流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水平。

详情如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促进广西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广西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决策部署,持续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把准广西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锚定战略方向,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重,全面融入国内大循环,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增强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在商贸、劳务、产业、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大力提升投资、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等便利化水平,积极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二、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目标

力争用3—5年的时间,推动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长足发展,我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协同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投资、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等便利化水平大幅跃升,区内外、国内外各类要素资源在我区高效集聚、优化配置、便捷流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基本形成。

到2030年,实现全面融入国内大循环,建成立体高效联通网络,构建系列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国际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形成一流营商环境,投资、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等全方位全过程便利化,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市场经营便利水平全国领先,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全面建成。

三、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原则

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担当作为,做到尊重规律、先立后破,勇于求变、勇于求新、善于求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促进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扎实推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要事项落地落实;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和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一致性、及时性、前瞻性、精准性。

四、切实强化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工作职能

建立全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动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落实落细,加强向国家层面争取支持,推动与外省的合作联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投资、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等方面便利目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目标要求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有关目标任务在本行政区域的实现,深入开展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创新示范建设,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工作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落实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工作方案,定期调度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加强跟踪评估、督促检查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金融、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分别牵头负责落实构建立体高效联通网络、构建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促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开放合作、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等任务,牵头组织开展提升投资、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便利化水平的具体工作。

五、全面落实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主要任务

构建立体高效联通网络。高质量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完善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推动连通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平陆运河。完善以南宁机场为中心的客货航线网络,打造面向东盟的门户枢纽和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深化广西连通越南的铁路、公路互联互通合作,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口岸。打造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和功能提升。完善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集装箱堆场、转运场站等配套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邮政寄递枢纽。在内陆地区建设北部湾港无水港。加强数字通道建设,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加快建设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建成面向东盟的算力枢纽和通信网络枢纽。

构建跨境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以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及其协同发展区,打造“4+3+7”矩阵式园区布局,拓展政策应用。深化拓展东西部产业协作,对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新布局,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共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共建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江门(崇左)产业园等产业合作平台,加强科技资源对接和成果承接转化,探索和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深化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战略腹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提质升级,延伸汽车、电子信息、高端金属新材料、机械装备、轻工食品、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产业链条,提升供应链配套服务能力。强化向海经济开放合作,打造面向国际的海洋产业服务体系,重点打造北部湾石化化工、新能源、硅基新材料、电子信息、海洋装备等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进新能源汽车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增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培育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

促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探索和推动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体系,争取增设综合保税区,建设保税仓库和物流园区,在保税区内开展汽车发动机等保税再制造业务。建设中国—东盟经贸中心、中国—东盟特色商品汇聚中心。深化与东盟国家农业合作,建设中国—东盟水果交易中心、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大宗商品交易。建设面向东盟的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的物流便捷通道、港口仓储设施。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设立海外仓,鼓励在国内外布局互设边境仓。

促进高水平开放合作。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在商贸、劳务、产业、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加快建立健全面向东盟和RCEP国家的知识产权、商事仲裁、标准、检测等合作机构。加快中马“两国双园”升级发展和经验模式复制,探索建设中国—柬埔寨产业园,完善境外经贸合作区体系。拓展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功能。高水平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推动中国—东盟医疗合作。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推进现代工匠学院建设,探索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支持国家文化大数据东盟区域中心建设。

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便利政策集成创新,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放权、共享、开放,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争取纳入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报登记改革试点,探索简化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报登记管理程序。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改革。常态化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加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处置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强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围绕“营商广西·桂在便利”培育营商环境服务品牌。营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治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六、推进投资便利化

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动经营主体在要素获取、标准制定、准入许可、经营运营、优惠政策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引导优化投资方向。谋划储备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重大项目,持续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优先支持传统产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度体系。

拓展投资载体功能。创新产业园区管理和运营机制,健全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自治区级开发区与东部发达省份合作共建产业园区。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推行招商新模式,创新开展场景招商。

健全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制度。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效益提高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推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深化投贷联动试点合作。

优化生产要素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先行先试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创新闲置低效土地处置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项目用能、用地、用林、用海、环评等要素联审保障机制。加快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持续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完善投资便利服务体系。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强化政务服务系统集成、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建立投资项目落地全周期服务制度,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办”“免申即享”。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推行经营主体规范化登记,推进许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智能化、精准化服务水平。支持各设区的市推进投资便利政策微改革,先行先试打造一批样板和示范。

七、推进贸易便利化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通关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和报关、报检等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以中越边境智慧口岸为重点,推动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探索口岸24小时无人化智能化通关。深入推进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探索便利化试点,减少物流等待时间。打造高效便利的进出口通关服务体系。扩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海外仓企业备案“绿色通道”。

加快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切实加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系统集成制度创新,更大力度开展先行先试。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CP)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和欧盟谈边境调节机制,为企业提供查询优惠关税税率和原产地规则、市场分析和供采对接等服务。充分运用RCEP原产地规则、自然人移动规则、中小企业规则等,探索开拓海外市场、促进跨境流动、加强数据共享。强化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措施的落地。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推动跨境货物贸易发展。提高进口水果通关便利水平。优化进口大宗矿产品和原油检验监管模式,探索扩大第三方采信试点,探索通过智慧商检手段,实施“源头+口岸+目的地”全链条质量安全管控。推进再生铝进口通关便利化,促进境外优质再生金属原料进口。持续深化药食同源通关便利化改革,简化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流程,扩大相关产品准入。扩大进口铜精矿“保税混矿”试点业务范围。

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支持国际运输、旅行服务、专业服务等服务贸易发展,拓展优势特色服务出口。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

升级发展边境贸易。推动边境贸易便利化查验。研究制定出台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商品相关便利检验检疫和查验处置措施。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支持以东盟产品为特色的“加工贸易+电商”的新业态发展。

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培育一批国内国际市场协同互促、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优质贸易企业。搭建外贸企业与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国企、民企和外资企业等企业的对接合作平台,带动内贸企业“走出去”、出口产品转内销。

八、推进消费便利化

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南宁、柳州等加入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对标并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推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打造一批重点商圈、便民生活圈和特色街区。

打造特色促消费活动品牌。打造大型促消费品牌。开展面向东盟的丝路电商主题活动,促进内外贸市场对接。壮大老字号、桂字号品牌,培育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新消费品牌。拓展文旅消费新场景。发展电商、互联网+医疗健康、智慧旅游等新模式新业态。

拓展区域特色消费场景。建设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中国—东盟远程医疗中心平台,打造跨境医疗合作新模式。依托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创新建立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开发运营机制。运用先进技术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完善支付服务体系,提高入境消费者金融结算便利化水平。

九、推进资金流动便利化

建设好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加大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力度,稳步推动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建立与全方位开放格局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强化面向东盟的人民币跨境结算、货币交易和跨境投融资服务。

促进跨境资金流动便利。扩大中国东盟贸易投资使用本币结算。拓展跨境人民币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业务优质企业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完善外汇衍生品和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筹运用好本外币结算政策,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优质的贸易便利化服务。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深化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手续,强化金融外汇服务,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围,打造涉外金融服务最优区、政策最惠区。

优化金融服务。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科技创新债、“一带一路”债等创新品种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国际业务合作。优化出口信贷,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扩大保单融资增信合作,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综合运用信贷、股权、债券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产业融资。建设广西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支持体系和服务体系。发展符合跨境园区特点的金融创新服务。

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在东盟国家的覆盖范围。拓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探索数字人民币供应链资金管理。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

十、推进人员往来便利化

优化外籍人员停居留政策。优化拓展桂林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东盟10国旅行团144小时入境免签政策。优化外籍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停居留政策,支持各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来桂短期交流和长期工作,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广西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等方面提供出入境便利。稳妥推进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入境劳务试点。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优化出入境证件办理。

优化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跨境职业资格互通机制,畅通海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依法允许境外金融、规划、航运等领域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广西提供服务。依托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拓展面向东盟的国际人才、企业家、科研人才、在外桂籍人才、博士人才服务,提供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打造创新场景示范。探索与东盟国家等开展人才项目合作的新模式。

十一、推进物流畅通便利化

提升物流组织服务能力。推动公路货运市场治理和改革,支持引导公路货运市场经营主体提高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管理能力,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支持北部湾港将码头的闸口功能及港口服务前置到内陆货源地,“海铁联运”叠加“抵港直装”,为企业提供全程“门到港”、集装箱“一站式”服务。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中越班列开行质量,打造高品质的铁路物流班列品牌。推广铁路物流总包服务,提升铁路全链条服务能力,实现对企业物流需求一包到底。研究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铁路主通道双层集装箱运输方案。大力推进面向东盟的国际互联互通,加快构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在南宁、钦州设立平陆运河海事政务服务专窗,对企业、船舶、船员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探索“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落实好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释放政策红利。

提升多式联运便利化水平。推广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改进内河船闸申报流程,打通多式联运标准、信息等堵点卡点。加快多式联运数据共享,整合利用铁路、公路、水路、航空、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公共数据资源,完善数据开放与共享机制,建设全区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加快多式联运场站建设,推动铁路进码头、园区、厂矿,打通货物流通“最前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培育壮大物流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现代化物流龙头企业,支持高成长性民营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大型物流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物流全链条服务商转型,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推动国际化大型航运企业与区内港口企业合作,加密中、远洋海运航线。鼓励中小物流企业重点向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冷链物流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促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大宗商品生产加工企业整合物流需求,优化运输方式和路径,提升大宗商品物流精细化便利化水平。依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等重点园区,将物流规划布局作为产业发展必要要素,以企业主体融合、设施设备融合、业务流程融合、标准规范融合、信息资源融合等形式打造现代制造业物流,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推进物流与石化、冶金、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能源、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以及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协同联动发展。

创新发展物流新质生产力。支持物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推广物流创新应用场景,鼓励各地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新模式。推动物流园区、配送中心、货运站等物流节点的设施智慧化升级。鼓励企业采用新能源运输工具与物流装备,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干线运输、城市配送、厂内运输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绿色低碳技术,降低物流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水平。

加强跨境数字互联互通合作。强化数字服务,培育中国东盟大数据交易市场,加强和东盟的数字互联互通和数字经济合作,建设数字丝绸之路。

十二、强化责任落实和考核问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研究建立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指标体系,建立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正负面清单,推动便利化改革成效数据化、清单化、具体化。健全和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解决好市场经营主体面临的“不便利”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推进便利微改革,加快培育创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典型应用场景,并将成功经验在全区复制推广。定期调研分析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情况,防止用常规性工作应付目标任务。探索将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成果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和嘉奖。工作成效不理想的地区和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十三、广泛深入开展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将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开展主题培训和网络干部教育。主流新闻媒体应当开设便利地建设宣传专栏,加强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相关政策宣传,推广便利化改革创新做法。定期召开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拓展自媒体宣传矩阵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宣传周、民营企业家日等活动。

十四、依法加强人大工作

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时修订与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适时制定新的地方性法规。有关改革政策举措涉及调整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调整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询问等监督方式,依法加强对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工作的监督,并对本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适时开展检查。

十五、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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