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参与省间绿色电力交易补充规定的通知,若绿色电力零售交易作废,省间已成交电量由市内市场主体照付不议,全量按重庆煤电基准电价偏差结算,价差损益由售电公司承担,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实际用电量按市内规则结算。
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的省间绿色电力电量按重庆落地电量结算。若省间绿色电力电量大于用户用电量,用户少用电量偏差价格为重庆燃煤基准电价,价差损益由售电公司承担。
考虑目前重庆购买绿色电力相关省份与重庆的供需特性差异巨大(外省白天供应富裕、价低),为保障省间与市内市场衔接,省间绿色电力电量按市内市场主体实际用电量分时段占比分劈。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