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文件指出,在设计建筑光储直柔系统时宜预留储能系统的接口,当储能容量超过200A·h时,宜设置专用的蓄电池室。
建筑光储直柔系统单次调节能力的最大负荷调节容量比例应高于10%,宜高于20%;调节电量比例应大于10%,宜大于20%。@储能大表姐
原文如下: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规范我省建筑光伏系统的设计、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保证工程质量,我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现正式发布,编号为DBJ46-071-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DBJ46-071-2024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DBJ46-071-2024
原标题:明确建筑储能要求!《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