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05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4〕79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截至2023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近80%,较2016年提高超过40个百分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您提出的关于清洁取暖的有关建议,我们完全赞同、积极支持。
一、关于因地制宜设置清洁替代推广目标
202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1916号),提出坚持稳步新增,正在开展清洁供暖改造的地区按照既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暂未开展改造的地区因地制宜稳妥实施新增清洁供暖改造,支持在群众有需求、企业有意愿、能源有保障的前提下,选择与当地资源禀赋和群众收入水平相适应、清洁高效、不需补贴或仅少量投资补贴的清洁供暖技术路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东北、西北地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因地制宜科学实施新增清洁供暖改造,严格优选各类清洁供暖方式。坚持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和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以及电力、工业余热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坚决杜绝“一刀切”。
二、关于发挥生物质资源优势
我国是农业大国,发展生物质能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乡村环境、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能源局支持在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等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因地制宜探索生物质能供暖等多种利用方式,合理发展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等为主的生物质供暖,鼓励采用大中型锅炉,在城镇等人口聚集区进行集中供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东北等地区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户用炉具”、集中式生物质锅炉供暖等多种生物质能供暖方式。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