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关于开展发电机组未经许可擅自并网发电自查整改的通知,除豁免情形外,发电企业应在项目完成启动试运工作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分批投产的发电项目可分批申请。超过规定时限仍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机组不得继续发电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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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报告》9小时前
北极星电力网13小时前
中车能源13小时前
河南省发改委16小时前
中国电建17小时前
国家能源集团17小时前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17小时前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17小时前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10小时前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11小时前
中国新闻网07月03日
国家电网报07月02日
北极星售电网06月2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5日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06月25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6月19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7月03日
新疆发改委06月26日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06月18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