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条件的补充通知,对于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之后提交注册申请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须经省级电网公司对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等有关信息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绿电交易。
对于2024年9月1日之前在广东电力交易系统注册完成或已提交注册申请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继续按《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试行)》参与绿电交易,并同步由省级电网公司进行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等有关信息的全量校核。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明确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参与绿电交易有关条件的补充通知
有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协同高效做好绿证核发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24〕25号)、《南方区域绿证数据校核联动工作方案》(南方监能资质〔2024〕38号)等文件的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企业信息、建档立卡信息及其映射对照关系等准确无误是顺利核发绿证的前提条件。为保障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绿电交易有关经营主体的正当权益,确保绿证准确核发,现将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条件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对于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之后提交注册申请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须经省级电网公司对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等有关信息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绿电交易。
二、对于2024年9月1日之前在广东电力交易系统注册完成或已提交注册申请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继续按《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试行)》参与绿电交易,并同步由省级电网公司进行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等有关信息的全量校核。如出现交易单元与项目不一致等导致绿证核发异常的问题,原则上对涉及的可再生交易单元、售电公司及用电企业开展绿证(绿色环境价值)交易结果调整和结算退补工作,并据此完成绿电溯源结果的重新报送,确保绿证准确核发,具体执行方案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