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华新湖南公司2024-2025年风光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根据湖南省配置储能政策要求,风电项目需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配套储能,储能时长2小时,光伏发电项目需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5%配套储能,储能时长2小时,拟租赁湖南区域共享储能电站220.5MW/441MWh容量储能。
华新湖南公司2024-2025年风光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32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新湖南公司2024-2025年风光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规模: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湖南省境内需配储存量风电项目2个,总容量33万千瓦,具体项目为:水美塘260MW风电项目、松柏二期70MW风电项目。拟建风光电项目15个,其中风电项目13个,容量109万千瓦,具体项目为:桐木漯一期100MW风电项目、桐木漯二期100MW风电项目、大源75MW风电项目、黄毛岭100MW风电项目、毛俊100MW风电项目、白毛坪二期50MW风电项目、四海坪三期150MW风电项目、桥头50MW风电项目、宝峰杨柳田100MW风电项目、太平山75MW风电项目、汇源100MW风电项目、仰天湖三期70MW风电项目、新州20MW风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2个,容量15万千瓦,具体项目为:梅仙60MW光伏发电项目、大观90MW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湖南省配置储能政策要求,风电项目需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配套储能,储能时长2小时,光伏发电项目需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5%配套储能,储能时长2小时,拟租赁湖南区域共享储能电站220.5MW/441MWh容量储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2.4 招标范围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华新湖南公司2024-2025年风光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CHDTDZ046/16-QT-32601):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4-2025年风光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特别说明:
(1)此次招标为框架招标,通过招标、评标,确定综合排名前7名的单位为中选入围单位,由招标人与中选入围单位签订框架协议。招标人或招标人下属的全资、控股项目,根据需要与中选入围单位组织二次询价,二次询价前,入围单位必须在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注册生效,取得独立交易资格,入围单位二次询价报价不超过框架的各自投标报价。框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框架招标的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新湖南公司2024-2025年风光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共享储能项目(1个及以上共享储能电站,单个储能电站装机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且共享储能电站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并网投运(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和国家可再生能源质监站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