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9月2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的通知,原则上2024年9月底前,技术支持系统要具备模拟运行条件,新版“两个细则”启动模拟运行。
《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4模拟运行稿)提到,本细则适用于华东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各类型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的考核、结算和监督管理等。地县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且接入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的各类型并网主体,可以在本细则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平合理的前提下,适当精简项目,合理安排进度,由省级电力调度机构报相应能源监管机构同意后实施。接入电压等级在35千伏以下的并网主体纳入适用范围由省级电力调度机构报相应能源监管机构批准或者由能源监管机构在相关规则和细则中明确。
新型储能主要为华东区域内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公用储能电站。电源侧、负荷侧电储能经所在电源侧、负荷侧法人同意并具备相关条件,可以从电源侧、负荷侧独立出来,按照独立新型储能方式参与辅助服务补偿(同时参与并网运行考核);也可与所在电源、负荷作为统一主体,参与辅助服务补偿(同时参与并网运行考核)。
每月根据发电侧并网主体、新型储能AGC投运情况和可调节容量给予补偿,补偿费用为360元/兆瓦·月。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