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大唐贵州赫章县50MW100MWh共享储能电站新建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大唐赫章新能源有限公司,地点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雉街乡。本工程为大唐赫章县 50MW/100MWh 共享储能电站新建工程 PC总承包工程,储能系统甲供。
大唐贵州赫章县 50MW/100MWh 共享储能电站新建工程 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赫章新能源有限公司赫章县 50MW/100MWh 共享储能电站新建工程 PC 总承包)已由(赫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307-520527-04-05-72666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赫章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赫章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408GZ-S017
2.2 项目名称:大唐赫章新能源有限公司赫章县 50MW/100MWh 共享储能电站新建工程 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雉街乡
2.4 建设规模:50MW
2.5 计划工期:暂定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91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大唐赫章县 50MW/100MWh 共享储能电站新建工程 PC总承包工程,包括在赫章县 220kV 白玉升压站内扩建一台 100MVA 主变,新建一条 2 回约 3km 的架空集电线路、0.5km 的地埋集电线路接到白玉升压站,其中集电线路征地费及协调费由承包方负责;相关 SVG、GIS 等设施的安装施工;储能区电气一次、二次、调度自动化、视频监控、安防、水电、消防等设备系统的接入工作;所有设备的土建及安装施工;按照整体规划储能场区消防公用系统、场区道路、围墙大门等设计及建筑安装工作;除甲供设备以外的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及监造;设备调试、试验、储能设备抽检、等级保护测试评估、并网服务;工程验收、档案移交,系统培训,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设备采购部分:除工程量清单明确的甲供设备和材料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成品保护、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成品保护、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在招标前须经招标人确认,且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施工安装部分:储能系统及升压站扩建所有土建及安装建筑工程(包含不限于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围墙、大门、升压站至储能电站道路、设备基础、构建物、电缆沟、电缆井、电缆桥架、边坡治理、防洪沟、排水沟、雨水井、污水井、场内道路、进场道路等安装建筑工程);也包括为落实环评、水保、复垦、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等要求实施的工程;施工检测部分包含升压站、地基检测、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观测,储能系统抽检工作等;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含围栏(电子)、标识、标牌,满足大唐安全设施标准化清单);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工程;整个储能系统至赫章县 220kV 白玉升压站接入至 220kV 母线端相关设备的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系统、照明系统、厂用变、防雷接地、水电、消防等工程的设备安装、接入、调试等工作;储能区至升压站的暖通、视频监控(包括接入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储能控制系统接入集控中心、等配套设施、电气系统(包含电气一次设备、电缆沟、隧道、竖井、桥架等)及安全自动装置、远动通讯、AGC、AVC、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诊断系统、调度数据网(包含电力网络安防设备)、电能计量、同步时钟、同步相量测量及相关设备的安装施工工程;储能电站场区内涉及的农网(通讯)线路改迁、坟墓迁移等工程;工程期间引起的道路、管线以及涉及农用电网及通信光缆等设备设施破损后修复工作;也包括运输、协调、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场内、场外公路、桥(涵)的新建、改(扩)建及加固、所及涉及的障碍物移除等,满足主变、GIS、储能系统等大件设备运输条件;本工程涉及的所有道路损坏修复、改造部分工程。
(3)调试验收部分:整个工程的系统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涉网试验、考核性试验,以及电网要求的所有试验工作),防雷接地,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等各项工作;并网验收(含质监验收、电网验收、电力二次安防等验收);工程竣工、并网投运、性能试验、试运行、等保测评、逻辑调整等调试验收。
(4)其他服务部分:负责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和竣工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归档、移交生产后的质保期服务,系统培训;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电力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等);负责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手续的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质监站质量监督、电科院技术监督、施工图审查、消防验收等);建设期工程保险(除一切险);办理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安评、职业卫生、消防、安全设施等专项工程设计、审查、施工、监测、验收及备案等所有工作);储能区防雷检测、验收等有关手续办理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负责竣工验收及配合工程审计,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本标段分界点:
(1)储能区永久建设征地工作及费用由招标人完成,投标人配合协调。涉及施工临时用地征租地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如土地补偿、青苗补偿、迁移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农网(通讯)线路改迁、坟墓迁移等)。
(2)大唐赫章县 50MW/100MWh 共享储能电站新建工程 PC 总承包工程,以储能电站接入至赫章县 220kV 白玉升压站 220kV 母线为界限以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不包含内容:
1)甲供材料
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 BMS,集装箱内的电力电缆、通信线缆、消防灭火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统(储能变流器 PCS、箱变)、能量管理系统 EMS、随机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具。电气系统:主变、GIS、SVG、35kV 配电设备、全站高低压电缆、预制舱。
2)建设用地征用费(不含集电线路征地费及协调费)。
3)监理、审计、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_ 二 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_二_级;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近 5 年须具有至少 1 个 20MWh 及以上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项目)已竣工 EPC 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有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 1 个 20MWh 及以上的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项目)已竣工 EPC 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