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盂县发布《关于公开优选盂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投资主体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投资主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范围内风电项目用地、融资、测风、道路、环评、可研、地勘、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验收、运维,办理核准(备案)、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等手续。优先支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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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4个县开启驭风行动、乡村风电优选!

2024-06-19 14:21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近日,山西省盂县发布《关于公开优选盂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投资主体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投资主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范围内风电项目用地、融资、测风、道路、环评、可研、地勘、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验收、运维,办理核准(备案)、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等手续

优先支持在盂县产生实际投资企业,按投资规模优选。优先支持为盂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本地开发企业和实际投资人。优先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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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的《山西省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16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盂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优选确定投资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公开比选引进投资主体,开发建设盂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由投资主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范围内风电项目用地、融资、测风、道路、环评、可研、地勘、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验收、运维,办理核准(备案)、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等手续。

二、项目相关情况

(一)投融资模式:由投资主体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投资主体所有。

(二)建设地点:由投资主体负责选址。

(三)建设周期: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工作。

(四)运维管理:由投资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工作。

(五)收益分配模式:投资主体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建立产权明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共享机制。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比选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四、优选要求

1、集团公司或获得集团授权的子公司方可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不接受联合投资主体。

2、优选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

3、优先支持在盂县产生实际投资企业,按投资规模优选。

4、优先支持为盂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本地开发企业和实际投资人。

5、优先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

6、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截止2024年5月无转卖任何前期项目行为。

7、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国家对风电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8、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申报企业需向盂县能源局账户打入不低于5000万元保证金,优选结束后,7个工作日之内,全额退还至申报企业账户。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盂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项目投资方案(模板),到盂县能源局领取。

六、优选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6月5日8时至2024年6月7日18时。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发布公告媒介:盂县人民政府官网、盂县融媒体中心。

申报材料递交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盂县能源局305室

联系人:闫时杰

联系电话:0353-8181008

6月11日,阳高县发布《关于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投资开发企业的竞选公告》,《公告》显示,该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不超50MW,每个行政村不超2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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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能源投资开发企业: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162号)和大同市能源局转发《山西省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乡村振兴风电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竞选风电项目投资开发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的要求,全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不超50MW,每个行政村不超20MW。原则上遴选一个项目投资主体负责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的建设与运维。县政府牵头组织县级投资平台公司、村集体等单位与投资主体建立产权明晰、责任共担的合作机制,确定长期稳定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新能源投资开发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申报单位与县政府签订的资源开发协议;土地(明确土地性质)、选址(提供拐点坐标)、环保、水保、军事、文物、压矿、林业等前期工作正式证明文件;

2.一个完整年度的测风数据;

3.企业信用证明(应包括国家能源局“信用能源”网站查询报告);

4.项目核准备案、开工、并网时间承诺;企业投资风险承诺;资料真实性承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接入消纳报告;

5.投资主体与村集体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三、时间要求

各新能源投资开发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十份和电子版一份在2024年6月16日18点前递交阳高县能源局,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格式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文华

联系电话:0352-6628611

单位地址:阳高县暄阳街与义和路交叉口往西

阳高县能源局

2024年6月10日


6月17日,山西沁县发布《沁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合作开发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公告》,《公告》指出,沁县将主要建设不超50MW风电项目,为了保障项目落地,前期工作的真实性,项目优先沁县县域范围内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企业、并网发电的新能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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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162号)精神,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优选确定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投资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竞争性比选引进投资主体,开发建设沁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由投资主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范围内风电项目用地、融资、测风、水、电、道路、通讯、环评、可研、地勘、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以及申请核准、项目建设、验收、运维维护、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电力消纳等。

二、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来源:为了保障项目落地,前期工作的真实性,项目优先沁县县域范围内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企业、并网发电的新能源企业。

(二)主要建设内容:不超50MW风电项目建设(最终以正式下达的建设规模为准)。

(三)投融资模式:该项目由投资主体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投资主体所有。项目建成后投资主体与有关村收益共享。

(四)建设地点:由投资主体负责选址。

(五)建设周期: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工作。

(六)运维管理:由投资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工作。

(七)收益分配模式:投资主体与县政府及相关村集体签订协议建立产权明晰、利益共享的合作共享机制。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实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二)具有已建成运营的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50MW的风电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投资协议)及并网调度协议复印件;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具有良好地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违法事件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五)申请人(不包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选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六)一个集团公司(即就投资主体而言其实际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终受控的集团公司)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七)相应申报资料成册,需提出明确合作共享机制和收益分配目标。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8日(含公示当天)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沁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沁县能源局)

联系人:张池

电话:0355-7022359

沁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沁县能源局)

2024年6月17日


6月12日,山西石楼县发布《石楼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合作开发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公告》,《公告》指出,主要建设内容为不超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最终以正式下达的建设规模为准)项目投融资模式:该项目由投资主体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投资主体所有。项目建成后投资主体与有关村收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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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吕梁市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方案》,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优选确定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投资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竞争性比选引进投资主体,开发建设石楼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由投资主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范围内风电项目用地、融资、测风、水、电、道路、通讯、环评、可研、地勘、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以及申请核准、项目建设、验收、运维维护、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电力消纳等。

二、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来源:为了保障项目落地,前期工作的真实性,项目优先已经纳入新能源项目储备库(包括去年入库项目)且各种资料都在有效期的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不超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最终以正式下达的建设规模为准)。

(三)投融资模式:该项目由投资主体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投资主体所有。项目建成后投资主体与有关村收益共享。

(四)建设地点:由投资主体负责选址。

(五)建设周期: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工作。

(六)运维管理:由投资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工作。

(七)收益分配模式:投资主体与县政府及相关村集体签订协议建立产权明晰、利益共享的合作共享机制。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实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二)具有已建成运营的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50MW的风电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投资协议)及并网调度协议复印件;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具有良好地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违法事件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五)申请人(不包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选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六)一个集团公司(即就投资主体而言其实际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终受控的集团公司)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七)相应申报资料成册,需提出明确合作共享机制和收益分配目标。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含公示当天)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石楼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石楼县能源局)

联系人:贾小宝

电话:0358-5722345

石楼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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