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泰安2台9F级重型燃机项目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6-1-05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1. 招标条件
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泰安2台9F级重型燃机项目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2.2 规模:建设2台9F级重型燃机机组
2.3 建设工期: 计划2024年10月开工,2026年6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6年8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最终以上级公司批复的工期为准)
2.4 标段划分:
标段1:华能泰安2台9F级重型燃机项目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标段2:华能泰安2台9F级重型燃机项目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长期维护服务协议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招标、分别评标,同时独立报价,捆绑定标,单独签订合同。主设备投标人与长期维护服务投标人(主设备原技术转让方或以其为主的联合体)必须组成投标组合,分别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不接受只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燃机型号参与投标,且单套机组联合循环出力在ISO纯凝工况下应不小于460MW。
根据标段1综合得分(权重70%)和标段2综合得分(权重30%),加权计算两个标段投标组合的综合得分,并对两个标段的投标组合按照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所投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
3.2.2 主设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长协:投标人应为主设备的原技术转让方或以其为主的联合体;
3.2.3 主机设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长协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6日9:00起至2024年6月1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