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浙江省1至10千伏及以上的25万余户一般工商业用户迎来分时电价调整。
今年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于3月1日、6月1日和9月1日三个时间节点,分别调整大工业、高压一般工商业、低压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峰谷分时时段和电价浮动比例。
自3月1日起,全省已有6.59万余户大工业电价用户率先实施了新政策。国网浙江电力积极配合政策落地实施,通过走访企业等方式,宣传分时电价调整政策,为企业提供更优的用能方案,用更高的峰谷价差引导企业参与削峰填谷。
不少大工业企业已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利好。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在谈及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时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4月份我们厂的用电量虽然增加了7%,但电费支出却显著减少了402.08万元。”
在浙江推出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优化的政策后,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的客户经理就及时上门,告知用户政策文件重点,特别是工商业电价峰谷时段和浮动比例的新变化。该企业减少了上下午高峰时段的用电量,并在午间及晚间低谷时段增加生产,并决定将部分原计划在夏季开展的生产任务提前到春季完成。“这一调整又能降低一笔可观的电费支出。”该业务负责人说。
不少企业也根据电价调整了生产计划。在新政实施的首月——3月,浙江大工业客户在0~8时低谷时段的用电量占日内用电量的比重同比增加约0.8个百分点;8~11时、13~17时两个高峰时段用电量占日内用电量的比重同比减少约1.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3月大工业用户终端销售电价下降约4%,全社会最大峰谷差较去年同期下降2.86%,削峰降本初显成效。
针对高压一般工商业用户,新政通过季节性差异化设置更精准地调整了尖峰平谷四个时段在日内的分布。浙江夏冬季电力供需较春秋季相对紧张,新政拉大了夏冬季尖峰电价上浮比例及低谷电价下浮比例。同时,新政还在春节、五一、国庆等三个假期增设深谷时段,电价下浮比例达80%。
通过调整工商业电价峰谷时段和季节周期的电价浮动比例,在盛夏用电高峰来临之际,新政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实现电网削峰填谷,让用能更经济。(陈丽莎程叙鹏 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