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以市为单位,各市选取2~5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的县,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乡村振兴风电项目,每个市不超过20万千瓦,每个县不超过5万千瓦,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万千瓦,全省规划下达乡村振兴风电项目规模200万千瓦左右,力争2026年底建成。
《方案》指出,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由设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探索试行备案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 服务,对同一个行政村或邻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 手续。对于不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回复、压覆矿产等 敏感区域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村集体出具承诺,相关主管部 门出具支持意见,即可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