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号《关于推动首府创建绿电消纳示范区的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内能源综规字(2024)27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将制定存量用电负荷绿电替代工作方案并加快绿电交易平台建设。届时呼和浩特市将按照自治区能源局方案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情况,一方面,有序实施铁合金、电解铝等各类存量高载能负荷绿电替代。通过市场化方式拓展消纳空间,开展绿电绿证交易服务。另一方面,采取“资产国有化,运营市场化”的模式,由市交通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作为运营单位,建立绿证和碳汇交易服务平台,为全市重点用能企业提供绿证交易辅助、低碳能源咨询等服务。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加快构建绿电绿证交易服务体系,指导绿电绿证交易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搭建起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的沟通平台,助力全社会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号《关于推动首府创建绿电消纳示范区的建议》的答复
李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首府创建绿电消纳示范区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绿色低碳转型,特别是新能源消纳、碳减排工作的关心。您在提案中的观点透彻、鲜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思路针对性强,对促进我市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展储能空间、促进新能源消纳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一、“调峰电源建设”方面
积极推动火电和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一方面,申报争取保障型调峰电源项目。今年我市积极争取自治区批复了蒙能金山2×66万千瓦异地扩建项目,选址航天经济开发区,预计上半年完成核准,下半年尽早开工建设。此外,我市紧抓国家、自治区政策机遇,正在积极谋划金桥二期、京能二期、金山五期扩建等火电项目。另一方面,争取实施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今年,我市申报了武川100MW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获得了自治区批复,项目现已完成备案,正在按照计划开展开工前土地、能评等手续办理,争取年底前建成投产。
二、“存量用电负荷绿电替代”方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内能源综规字(2024)270号),自治区能源局将制定存量用电负荷绿电替代工作方案并加快绿电交易平台建设。届时我市将按照自治区能源局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一方面,有序实施铁合金、电解铝等各类存量高载能负荷绿电替代。通过市场化方式拓展消纳空间,开展绿电绿证交易服务。另一方面,采取“资产国有化,运营市场化”的模式,由市交通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作为运营单位,建立绿证和碳汇交易服务平台,为全市重点用能企业提供绿证交易辅助、低碳能源咨询等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构建绿电绿证交易服务体系,指导绿电绿证交易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搭建起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的沟通平台,助力全社会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三、“碳减排”方面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仍处征求意见阶段,全区以先行先试的方式分“十四五”时期、“十五五”时期两个阶段逐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为结合我市实际抓好工作落实,我委会同市工信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等责任部门,围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碳排放核算和统计数据基础、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方面合力推动。
目前我市已制定出台《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工作方案》(呼政发〔2022〕47号)、《呼和浩特“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呼政发〔2023〕3号)、《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碳汇资源清查与增汇技术措施工作方案》等方案,在强化政策指导的同时,落实能耗总量弹性管理制度,争取到自治区能耗单列项目6项,保障我市数据中心、光伏产业链项目用能;制定“十四五”全市能耗预算管理方案,实行能耗预算管理;引导企业实施近40项节能技术改造,节能量达40万吨标准煤;严格落实审批评估制度,“两高一低”项目执行“两重标杆”“两个先进”审查标准;推动14家发电行业企业通过管理平台制定完成2023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编制完成2017-2021年的排放清单,完成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全市原材料用能使用情况收集整理,为下一步碳排放核算奠定基础。强化企业能源计量监管,对46家“百千万”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审查,为推进能源计量与碳计量有效衔接做准备。初步建立呼和浩特市森林草原湿地碳汇专项调查样地本地数据库,开展9个旗县区林草湿储量计量,完成监测样地467个,采集样方1322个,为健全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提升碳汇能力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从建立健全政策机制、统计核算、碳排放管理体系方面切入,建立以发改、生态环境、工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的能耗双控转碳排放双控工作专班,逐步建立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目标协同管理、协同考核制度;做好基础统计数据核算监测,完善全市能源平衡表编制,开展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生态系统碳储量碳汇量核算;开展碳排放核查,逐步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开展项目碳评价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在此,我们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能源发展的关注与支持,您的建议契合我市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和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目标,对于推动全市优化能源结构,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具有良好的现实意义。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上是我委对李威代表《关于推动首府创建绿电消纳示范区的建议》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