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发布《能源聚合商聚合新能源企业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公告,参加安徽电力市场的能源聚合商聚合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应按照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约定严格履约。如需对示范文本中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应在合同预留双方约定的条款中进行约定。
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能源聚合商聚合新能源企业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
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长丰县下塘工业园新能源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试点方案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4〕22号)文件规定,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按要求编制《能源聚合商聚合新能源企业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并经安徽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合同示范文本予以公布:
附件1 能源聚合商聚合新能源企业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