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主网保护、厂站自动化及安防设备(控制电缆、PT接口屏2个标的)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两个标的,标的1为控制电缆,预计采购数量2995856米,预计采购金额5588.4932万元;标的2为PT接口屏,预计采购数量一批(具体详见权重表),预计金额393.75万元。详

首页 > 输配电 > 保护与控制 > 招标 > 正文

深圳供电局2024年主网保护、厂站自动化及安防设备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

2024-05-07 13:42 来源:南方电网公司 

5月6日,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主网保护、厂站自动化及安防设备(控制电缆、PT接口屏2个标的)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的,标的1为控制电缆,预计采购数量2995856米,预计采购金额5588.4932万元;标的2为PT接口屏,预计采购数量一批(具体详见权重表),预计金额393.75万元。

详情如下: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主网保护、厂站自动化及安防设备(控制电缆、PT接口屏2个标的)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1735129)

一、招标条件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主网保护、厂站自动化及安防设备(控制电缆、PT接口屏2个标的)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G090002200173512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主网保护、厂站自动化及安防设备(控制电缆、PT接口屏2个标的)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

(二)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三)招标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方式:框架

(六)项目类别:货物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十)投标有效期:120天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涉及网络安全审查。

投标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

合同专用条款:

标的1:(三十六)电缆及附件

标的2:(四十五)其他物资

(二)招标范围

标的1:控制电缆,预计采购数量2995856米,预计采购金额5588.4932万元;

标的2:PT接口屏,预计采购数量一批(具体详见权重表),预计金额393.75万元。

预计总采购金额为5982.2432万元。

框招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5月31日。

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 。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协议期届满,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物资类项目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实际采购金额仍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才终止框架协议。

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因取消中标资格等原因导致框架合同终止的供应商(下称终止合同供应商),且实际供应量未达到其所中标包预估采购金额且后续不再分配的,在本标的其他供应商(正常履约供应商)均已达到所中标包份额150%(即足额,此处的足额仅在重新分配时适用,实际供应份额按相关框架合同约定确定)的基础上,招标人可将终止合同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100%-终止合同供应商供应商已供应比例-其他供应商足额比例)进行重新分配,如剩余份额小于等于0则不再重新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如下:

按照参与分配供应商的中标比例,计算参与分配供应商的可分配比例;

招标人向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发出增加份额通知,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应积极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响应。

如有供应商逾期不响应或明确不响应的,则不向该供应商进行重新分配。招标人重新计算可分配比例,将剩余份额在响应的供应商中重新分配。

如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均不响应的,本标的剩余份额则进行重新招标,重新选定供应商。重新分配部分的物资单价、订单等要求,按参与分配供应商与招标人签署的框架合同之约定执行。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权利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标的物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