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五一假期深谷电价执行方式
1
执行对象
江苏省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
2
执行日期和时间
执行日期为2024年5月1日-5月5日
执行时间为每日11点-15点
3
执行标准
深谷段电价 = 平段电价 - 峰段电价 × 20%
4
分时电价时段划分
5月1日-5月5日深谷电价执行期间,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为:
5月6日起,恢复执行峰、平、谷分时电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