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根据《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汇总统计了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节能减排信息,现予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加权(下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5.08g/kWh,同比升高0.04g/kWh(部分应急备用机组投入发电导致),平均烟尘排放绩效0.0125g/kWh,平均SO2排放绩效0.0683g/kWh,平均NOX排放绩效0.1377g/kWh。
三、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烟尘排放绩效
四、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SO2排放绩效
五、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NOX排放绩效